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fcg-2020120801742
预算金额9000.00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开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福区防疫指挥部防疫物资采购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2月22日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JZ-20201208017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汇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开福区防疫指挥部防疫物资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01208017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医用防护服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4700 423000
2 N95防护口罩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7500 75000
3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无菌型)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10000 6000
4 一次性医用口罩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100000 50000
5 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7号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4800 12000
6 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7.5号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4800 12000
7 一次性鞋套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10000 2000
8 一次性医用帽子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10000 5000
9 75%酒精500ML 酒精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1225 4900
10 84消毒液500ML 消毒杀菌用品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1920 2880
11 一次性医用垃圾袋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5000 3500
12 一次性PE手套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5000 500
13 护目镜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300 9000
14 一次性面屏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400 3200
15 防水靴套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250 3000
16 玻璃温度计 玻璃温度计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500 2250
 合计金额小写: 614230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壹万肆仟贰佰叁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详见上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四个日历日交货。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开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1423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项目验收合格后凭正规发票一次性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民生银行四方坪支行(长沙市汇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95307247)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整体项目质保期一年(厂家原产品超过此质保期的以原厂产品质保期为准)。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技术服务与支持:本项目的技术支持由成交人负责协调,成交人应对相关产品的使用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5、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7.违约责任

1、质保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由于甲方操作人员使用不当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货物)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或发现有更换原装配置的,甲方有权拒收,而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参照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开福区四方坪街道德雅路891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秀峰商贸城4栋106号房
法定代理人: 林玲 法定代理人: 宋范龙
委托代理人: 张艳 委托代理人: 宋范龙
电话: 0731-84319270 电话: 0731-84849568
传真: 0731-8431927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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