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烟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烟台市国省道小修工程、路面标线和预防性养护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2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0/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600202002000232
预算金额22万元
招标公司烟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宁昭磊0535-66650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烟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烟台市国省道小修工程、路面标线和预防性养护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烟台市国省道小修工程监理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须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且在有效期内;(3)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交通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项目部人员须具有相关资格证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55.000000 |
B | 烟台市国省道路面标线和预防性养护工程监理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须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交通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项目部人员须具有相关资格证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22.000000 |
详见磋商文件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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