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汽服店设备采购入围招标(二次)(变更)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qitc-2023-wz-011
预算金额42.74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10-8486980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汽服店设备采购入围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HQITC-2023-WZ-0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汽服店设备采购入围招标(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根据中国石油北京销售非油品分公司汽服业务“自建自营”的开展原则,计划在未来3年内对汽服维修保养、洗车美容及工具套装开展集中采购。项目主管单位为中国石油北京销售非油品分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汽服店设备采购入围招标。
2.2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为汽服维修保养、洗车美容设备及工具套装框架入围采购。
2.3 采购设备明细:见附件《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汽服店主要设备及工具明细》。
2.4招标结果履行: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确定中标厂家和价格,确定中标份额比例。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3名的为中标人。中标人按排名对应的采购份额依次为第一名45%、第二名35%、第三名20%。如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仅有2名,则中标人按排名对应的采购份额依次为第一名60%、第二名40%。如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仅有1名,则取消此次招标。
说明:
中标后由招标人按照排名和份额与中标人分别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项目运行过程中若无法保证所承担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保密等要求或给招标人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工作,并追究其责任。其工作可委派其他中标人完成。
因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汽服店建设项目开发、建设特点,项目实际工作量可能发生变化(存在减少、增加等情况),工作量将相应调整,结算以最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为准。具体工作量以招标人委托为准,但不保证中标人工作量饱满。
2.5 交货期:汽保设备和洗美设备在收到供货订单之日起25日内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其他物资在收到供货订单之日起7日内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质保期:汽保设备和洗美设备质保期至少为24个月,质保期内因设备自身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免费维护及修复。期间如发生其他原因双方终止合作,中标人仍需提供必要的系统维护及修复。
2.7 合规要求:中标人进入招标人现场作业应遵守招标人质量和HSE管理要求,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招标人管理规定。
2.8 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计划建设的加油站内及站外汽服店,具体以项目立项确定站点为准。
2.9 最高投标限价:总控制价为427462元(不含税),分项控制价见附件《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汽服店主要设备及工具明细》。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或投标各分项报价高于各分项限价的,其投标都将被否决。
2.10 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服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设备厂家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2021年至今)须具有至少1项相关业绩。(提供合同或发票等证明材料)。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充足的资金保证;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状况表。
3.4 信誉要求:
(1)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含串标、围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在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4)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分公司列入黑名单。
投标人应提供网站截图或承诺书。未提供的截图或承诺书的,投标将被否决。
3.5 技术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和附件需要满足的主要标准:见附件《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汽服店主要设备及工具明细》。
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辅件和设备,也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凡经修订的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3.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投标。
(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设备能够接入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运营平台。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6)投标人近5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提供证明或承诺)。
(7)配合招标人完成有关政府备案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5日9:00 时至2023年3月21日 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陆在线购买招标文件。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按照4.1要求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后,将①发票开具信息Excel表(招标公告中下载模板)、②营业执照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wangnan-hqc@cnpc.com.cn),邮件标题须注明公司名称+招标编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或较早时间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4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86 号嘉铭园二区 11 号楼                         
邮    编:100101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10-84869800                                         
电子 邮件:zhlianxi@petrochina.com.cn                             
 
招标机构: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高科技产业园创达二路1号                                     
邮    编:100012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10-61917518         
电子邮件:wangnan-hqc@cnpc.com.cn                              
                                       2023年 3 月 15 日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转 6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