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元经开区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更新汇交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金额
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7/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9
公告正文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事务中心拟对广元经开区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更新汇交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广元经开区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采购人: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事务中心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7.00万元。
三、项目基本简介
广元经开区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更新汇交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在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官网、国家级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以公告形式同时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为采购项目规范编制单位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自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09: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事务中心(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下西明德路5号)免费获取,报名后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3、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7月19日10:00(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7月19日10:00:0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不再接收。
十一、磋商地点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事务中心(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下西明德路5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事务中心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下西明德路5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98015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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