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江苏矿业(金湖油区)钻井水基泥浆岩屑及泥饼
资源化利用服务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2023年度江苏矿业(金湖油区)钻井水基泥浆岩屑及泥饼资源化利用服务项目,按照苏油企法【2020】41号文件《江苏油田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具备采购条件,根据2023_HSEHB_0083《2023年度江苏矿业钻井水基泥浆岩屑及泥饼资源化利用服务外委外购申请表》,工程由江苏油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油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于江苏油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成本,出资比例为100%。2023年度江苏矿业(金湖油区)钻井水基泥浆岩屑及泥饼资源化利用服务项目已具备竞价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承包商参与竞价。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名称:2023年度江苏矿业(金湖油区)钻井水基泥浆岩屑及泥饼资源化利用服务项目。
2.2服务地点:金湖油田。
2.3采购项目标段划分:--标段。
2.4合同估算总金额:390万元(含税,税率6.0%)。
2.5采购范围:对金湖油区油田的钻(侧)井水基泥浆岩屑及泥饼进行资源化利用提供服务。
2.6服务期限: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2.7本工程严格执行国家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现行标准和规范,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进度要求服从整体统筹计划安排,工期满足竞价文件、合同规定的要求。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2)营业执照等文件包含“烧(制)砖”或“一般固体废物处理(或治理等)”经营范围;或者环境评价中明确“水基泥浆可作为原材料”(相似描述)。
(3)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具有所需服务的实施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8)具备中国石化诚信体系成员。
(9)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
3.4承包商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竞价。若下载了或购买了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竞价,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否则采购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与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承包商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进行注册。
4.2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
下载时间:2023年05月19日16时00分至2023年05月24日16时00分。
5.响应保证金
5.1采购人不要求承包商提交响应保证金。
6.响应文件递交
6.1递交及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5日09时30分
6.2递交地址及场所:江苏省扬州市油田综合办公区实验楼3012室。
7.采购人
名称:江苏油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汇西路1号;
邮编:225009;
联系人:刘震;
电话:13813168798 ;
电子邮箱:liuzhen.jsyt@sinopec.com
8.招标代理机构:无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邀请书后24小时内明确是否参与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并将邀请书确认函(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给予我方答复。
采购人:江苏油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