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CNXC202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城市中心区祥和路(渎浦路-苍南大道段)绿化工程已由苍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苍南城市中心区祥和路(渎浦路-苍南大道段)绿化工程,内容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建设地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投资约90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2.3施工总工期: 90 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②投标申请人必须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③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外省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对外发布的进浙企业备案列表查询(含投标人)网页截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在投标截止前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ncn.gov.cn/TPFrontNew/)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包括工程预算书、图纸资料) 4.2投标人提疑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单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20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道1号新区指挥部南楼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3年2月16日上午12时之前。 5.4 答疑时间:2023年2月16日下午17时之前。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 其他说明 7.1 为避免开标现场人员聚集,开标当天每次允许进入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得大于20家,投标人分批次入场递交。各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时间风险,尽早抵达开标地点完成投标文件递交(自2023年2月20日下午13点00分起即可入场递交)。因投标人较晚抵达开标地点遇到排队人数过多仍需等候进场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无法进场等原因无法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入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保持适当的间隔距离(前后间隔1米以上),按次序排队等候,待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后,现场扫二维码加入本项目开标钉钉群,需离开现场。 7.3本项目开标过程同步在钉钉群线上现场直播,各投标人可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在钉钉群等待开标直播,开标过程由招标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0577-59909006
招标代理: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577-68885883
苍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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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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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1 | 招标人 | 名称:苍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道1号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577-59909006 |
1.1.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中驰御景园7-9-11幢101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577-68885883 |
1.1.4 | 项目名称 | 苍南城市中心区祥和路(渎浦路-苍南大道段)绿化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苍南县灵溪镇 |
1.2.1 | 资金来源 | 业主自筹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计划工期 | 90 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及其它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要求: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②投标申请人必须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③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外省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对外发布的进浙企业备案列表查询(含投标人)网页截图。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R不接受 □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R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R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1 | 分 包 | R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1.12 | 偏离 | R不允许 □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及资料下载时间 | 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预算书、图纸等在投标截时间前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ncn.gov.cn/TPFrontNew/)上下载。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在2023年2月17日上午12时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取直接送达或邮件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人应当电话联系被质疑人确认收到传真或邮件的,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被质疑人。被质疑人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
2.2.2 | 招标人澄清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 招标人澄清时间:2023年2月16日下午17时前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下午15时00分 |
2.2.3 | 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的时间和方式 | 1、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经苍南县县城新区招投标中心备案后,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ncn.gov.cn/TPFrontNew/)”下载。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应自行查看并下载上述内容,不须做收到确认。2、请各投标人关注网站上的补充答疑,已公布的补充答疑投标人未查看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
2.3.1 | 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 | 同本章前附表2.2.2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 | 同本章前附表2.2.3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工作日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提交方式:银行转账;金额:人民币17000元(大写壹万柒仟元整);2、(一)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采取投标人直接向苍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本工程开标前到达规定账户,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各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供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发票收据原件或复印件。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二)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苍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横阳支行 银行账户:33050162727300000068注:①各投标人在转(汇)款时充分考虑银行转(汇)的时间差风险,并备注本项目工程名称投标保证金。②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独立汇入,不允许几个项目或标的保证金捆绑汇入,否则财务室将作为错汇款予以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③投标人并且凭汇款/转款凭证或现金缴款单到苍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公楼2楼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前凭苍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具的收据原件或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④开标地点与财务室地点不一致,请投标人提前办理保证金收据事项,财务室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道1号2楼。为便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请提前开具退保证金收据与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回单上正确填写财务人员通讯信息)一同交于招标代理单位。 |
3.5.1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R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
3.5.2 | 近年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 R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
3.5.3 |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要求 | R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
3.5.4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R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R不允许 □允许 |
3.7.3 | 签字、盖章要求 |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妥为密封,标函封线加盖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盖章,否则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1)投标文件一式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
3.7.5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密封。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名称:苍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名称:苍南城市中心区祥和路(渎浦路-苍南大道段)绿化工程“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等字样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收件人: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点: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道1号新区指挥部南楼一楼开标室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R否 □是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3年2月20日下午15时00分开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道1号新区指挥部南楼一楼开标室 |
6.1 | 确定中标人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的2% |
7.4 | 合同签订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历天内,签订合同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工程造价 | 本工程标底造价为人民币 897798 元; | |
本工程采用计税方法 | R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根据《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本工程税金取值为9%,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 |
注意事项 |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如下材料,若未能全部提供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①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复印件;2、递交投标文件时需交纳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100元;3、投标文件递交时递交人员应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派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身份验证,验证材料如下。①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 如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必须持有并出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该证明中注明“已到账”的最后一个日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且有连续三个月的正常缴费记录方有效。若投标施工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则须提供该施工企业注册成立至今的有效社保证明)。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盖有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按上述要求验证,只有通过验证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予以接收。4、投标人的身份验证及投标保证金验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时由招标代理单位负责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5、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须根据施工图和预算书等内容仔细核对标底造价,如标底造价存在误差(包括错算、漏算、少算)的,投标人应在答疑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须自行综合考虑,今后将不予以调整。6、本项目开标过程同步在钉钉群线上现场直播,各投标人可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在钉钉群等待开标直播,开标过程由招标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7、未在钉钉直播群线上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默认开标过程,今后不得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开标结束后,线上直播同时终止,各投标人可在3天内进钉钉群复看直播回放视频,3天后钉钉群解散,线上视频同步删除(同时视频文件由招标人线下保存)。8、投标须知的正文与前附表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2、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价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正副本不一致除外);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款要求;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格评审标准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等级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资格评审标准 | “三类人员”A类证书审查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款规定;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不良行为 | 投标单位不得处于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的组织机构 |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参加投标,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一致,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工期 | 不得超过本工程的招标工期,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盖章 | 投标文件相应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及单位法定代表人盖章,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
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 | |
联系人1: | 电话: |
联系人2: | 电话: |
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 | |
联系人1: | 电话: |
联系人2: | 电话: |
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 | |
联系人1: | 电话: |
联系人2: | 电话: |
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 | |
联系人1: | 电话: |
联系人2: | 电话: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
1 | 企业名称 | |
2 |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总部地址 | |
3 | 代表处地址(使用进温企业) | |
4 | 电话传真 | 联系人 |
5 | 注册地、注册年份并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 | |
6 | 主营范围 | |
7 |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并附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 |
8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1 | 项目负责人姓名: 性别: 年龄: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
2 | 注册建造师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附证书复印件):注册建造师“三类人员”B类证书(附证书复印件): | ||||
3 | 上两个年度是否获优秀项目经理称号(附证书复印件): | ||||
4 | 工作简历: | ||||
5 | 近 三 年 已 完 工 程 项 目 情 况 | ||||
5 | 建设单位 | 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时间 | 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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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管理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及正在参加投标的工程项目情况必须说明) |
1 | 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 ||||
2 | 性别:年龄:职称(附证书复印件): | ||||
3 | 工作简历: | ||||
4 | 近 三 年 在 建 和 已 完 工 程 项 目 情 况 | ||||
4 | 建设单位 | 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时间 | 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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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4 | |||||
4 | |||||
5 |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
姓名 | 拟任岗位 | 年龄 | 性别 | 专业学历 | 职称 | 上岗证书 | 安排上岗起止时间 | 备注 |
我单位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质量、安全等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均已列入本表;列入本表的人员,一定保证开工后到位,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均属违约行为,擅自更换或不到位按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或投标承诺处理。 |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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