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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咨询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我院近期对以下产品进行咨询,欢迎有相关资质的公司积极报名。
具体项目:
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如皋市人民医院依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1)第十八条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
(2)第十九条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第二十条 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2、管理部门:省、市、区生态环境局及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项目需求:
1、需体检人员数量:105至110人。
2、供应商单位负责本院2名岗前、约102至107位岗中、1名离岗放射工作人员(初步统计,实际前往体检人数最终可能有出入,按实际体检人数结算)的放射职业健康检查一次,提供体检报告及体检合格证明。
3.服务内容:
放射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服务清单如下:
三、对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县级以上医院放射体检(50人以上)业绩至少3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是在省卫生健康委备案过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内含“接触放射因素类”;
3、供应商需提供专车免费接送;
4、优先选择价格适中,技术实力强,便于工作沟通的供应商,确保体检工作能够及时顺利完成。
(四)报价注意事项
1、本次询价,供应商必须依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报价,少报无效;
2、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等;
3、各供应商须考虑产品的成本、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严禁恶意低价;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设备应标必备材料如下:(服务类项目酌情提供)
1.提供经营公司三证;
2.提供产品企业三证;
3.产品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若产品为进口产品,提供国内注册证);
★4.产品授权委托书(授权溯源:提供每级授权,公章清晰可见);
5.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邮箱;
6.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
★7.产品配置清单(列明标配清单,选配清单);
8.产品的参数;
★9.产品的报价(列明各部件报价即分项报价,该报价文件用小信封密封附在咨询文件正本后);
★10.同品牌规格型号在本省的用户名单并注明安装时间;
★11.同品牌规格型号在本省的3份成交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并附配置清单、验收报告单(若发现造假,则取消其资格)。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按照顺序写好目录标明页码装订形成文件(一正叁副)密封后(档案袋封面正确填写标物所属科室、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地址、投标单位联系人、投标单位联系人手机号码及邮箱)交医学装备科,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13951308024@163.com,具体议价时间另行通知。(通信地址:如皋市如城镇宁海路278号,如皋市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科;联系人:闫老师;联系电话:0513-87312505),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注:若现场监察室复核资质时发现某投标商单位未按照要求做好咨询文件,院方可取消其参与资格,最终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欢迎有意公司积极报名,项目咨询电话:0513-87312555; 13382361282。感谢各位对我院发展的支持。
具体项目:
序号 | 科室 | 拟购设备、耗材名称 | 数量 | 规格 | 备注 |
1 | 公共卫生科 | 放射人员定期职业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 1 | 套 | 详见附件 |
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如皋市人民医院依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1)第十八条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
(2)第十九条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第二十条 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2、管理部门:省、市、区生态环境局及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项目需求:
1、需体检人员数量:105至110人。
2、供应商单位负责本院2名岗前、约102至107位岗中、1名离岗放射工作人员(初步统计,实际前往体检人数最终可能有出入,按实际体检人数结算)的放射职业健康检查一次,提供体检报告及体检合格证明。
3.服务内容:
放射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服务清单如下:
检查项目名称 | 检查项目明细 |
问诊 | 放射职业史等 |
一般检查 | 身高、体重、体脂指数、收缩压、舒张压、脉率 |
内科 | 心、肺、肝、脾 |
外科 | 甲状腺、脊柱、四肢、浅表淋巴结、胸廓 |
皮肤科 | 皮肤划痕症、色泽、弹性、皮疹、出血点 |
眼科(视力、辨色力) | 视力(左、视力右)、辨色力 |
眼科特殊项(眼底,晶体) | 眼底、眼晶体裂隙灯检查、(外眼检查) |
胸部X线摄片 | 胸部X线摄片 |
B超(肝、胆、脾、胰 ) | 肝、胆、脾、胰、(肾脏) |
心电图 | 心电图 |
尿常规(14项) | 比重、酸碱度、尿液白细胞、亚硝酸盐、尿蛋白、尿液葡萄糖、酮体、胆红素、尿胆元、隐血、维生素C、尿肌酐、尿钙、尿微白蛋白 |
血常规(五分类) | 白细胞、红细胞、血红蛋白、淋巴细胞比率、单核细胞比率、中性粒细胞百分比、嗜酸性粒细胞比率、嗜碱性粒细胞比率、淋巴细胞、单核细胞、中性粒细胞计数、嗜酸性粒细胞、嗜碱性粒细胞、红细胞压积、红细胞平均体积、平均血红蛋白量、平均血红蛋白浓度、红细胞分布宽度(SD)、血小板、血小板平均分布宽度、平均血小板体积、血小板压积、红细胞分布宽度(CV) |
肝功能十二项、血糖、肾功三项 | 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间接胆红素、总蛋白、白蛋白、球蛋白、白球比 、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谷草/谷丙、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 、葡萄糖、肌酐、尿酸、尿素氮、(总胆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尿素氮、动脉硬化指数(AI)) |
甲状腺五项 | 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甲状腺素T4、游离三碘甲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促甲状腺激素TSH |
染色体畸变分析、微核试验 | 染色体畸变分析、无着丝粒断片、微小体、无着丝粒环、着丝粒环、双着丝粒体、相互易位、畸变率1、畸变率2、微核试验 |
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试验(在岗) | 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试验 |
三、对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县级以上医院放射体检(50人以上)业绩至少3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是在省卫生健康委备案过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内含“接触放射因素类”;
3、供应商需提供专车免费接送;
4、优先选择价格适中,技术实力强,便于工作沟通的供应商,确保体检工作能够及时顺利完成。
(四)报价注意事项
1、本次询价,供应商必须依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报价,少报无效;
2、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等;
3、各供应商须考虑产品的成本、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严禁恶意低价;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设备应标必备材料如下:(服务类项目酌情提供)
1.提供经营公司三证;
2.提供产品企业三证;
3.产品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若产品为进口产品,提供国内注册证);
★4.产品授权委托书(授权溯源:提供每级授权,公章清晰可见);
5.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邮箱;
6.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
★7.产品配置清单(列明标配清单,选配清单);
8.产品的参数;
★9.产品的报价(列明各部件报价即分项报价,该报价文件用小信封密封附在咨询文件正本后);
★10.同品牌规格型号在本省的用户名单并注明安装时间;
★11.同品牌规格型号在本省的3份成交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并附配置清单、验收报告单(若发现造假,则取消其资格)。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按照顺序写好目录标明页码装订形成文件(一正叁副)密封后(档案袋封面正确填写标物所属科室、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地址、投标单位联系人、投标单位联系人手机号码及邮箱)交医学装备科,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13951308024@163.com,具体议价时间另行通知。(通信地址:如皋市如城镇宁海路278号,如皋市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科;联系人:闫老师;联系电话:0513-87312505),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注:若现场监察室复核资质时发现某投标商单位未按照要求做好咨询文件,院方可取消其参与资格,最终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欢迎有意公司积极报名,项目咨询电话:0513-87312555; 13382361282。感谢各位对我院发展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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