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科院大学能源学院电力外网进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金额
2278.9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0/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1006453
预算金额2278.94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王颖
中标联系人王颖
公告正文
中科院大学能源学院电力外网进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信息发布时间:2020/6/30】【我要打印】【关闭】

中科院大学能源学院电力外网进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1006453 工程名称 中科院大学能源学院电力外网进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编号 210101TP001006453001001 标段名称 中科院大学能源学院电力外网进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单位 大连三寰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辽宁宝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0年06月30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0年07月03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 建设地点 高新园区英歌石区域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大连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王颖 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辽221070807377 22789440.000000元 36日历天 合格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一级、承试类一级、承修类一级) 95.87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大连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大连四通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大连热电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精通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王颖 高闰平 高东辰
注册资格 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辽221070807377 辽221111228163 辽221111225301
投标报价 22789440.000000元 23044200.000000元 21654600.000000元
工程工期 36日历天 36日历天 36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一级、承试类一级、承修类一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试类三级、承修类三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试类三级、承修类三级)
评审得分 95.87 90.29 89.86
企业业绩
1.星海广场新建10KV变电所工程-施工
1.霞光府壹号院电力施工项目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大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折扣率:98.40%;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一级、承试类一级、承修类一级)且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王颖、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辽221070807377;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高谋、电气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0828201730;有效得分业绩:①设计有效业绩:大连市公安局、武警大连边防支队派出机构业务用房及东港商务区智慧城市系统管理中心合建项目-供电工程(设计);②施工有效业绩:星海广场新建10KV变电所工程-施工。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四通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大连热电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折扣率:99.50%;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试类三级、承修类三级)且电力行业(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高闰平、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辽221111228163;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刘琦、电气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1802032020166;有效得分业绩:①设计有效业绩:大连普湾新区三十里堡临港工业区及写字楼2011年热力管网工程;②施工有效业绩:无有效得分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精通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折扣率:93.50%;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试类三级、承修类三级)且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高东辰、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辽221111225301;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李昕、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00213855;有效得分业绩:①设计有效业绩:阳光100新城三期B2-8、B1-3~6、4a#楼及地下室小区配电网络工程;②施工有效业绩:霞光府壹号院电力施工项目。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