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坛区直溪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金坛区直溪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尾水湿地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9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洪培0519-8226000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4
公告正文

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坛区直溪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由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为:关于金坛区直溪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编号为:坛发改核字[202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金坛区溪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坛区直溪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尾水湿地施工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金坛区直溪污水厂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增用地16879平方米。直溪污水处理厂现状规模1.0万m³/d,本次扩建后规模达到2.0万m³/d;远期扩建后规模达到3.0万m³/d.本次工程预处理和常规处理段扩建规模1.0万m³/d,深度处理段扩建规模2.0万m³/d(含现状厂提标),部分辅助设施土建按3.0万m³/d建设,设备按2.0万m³/d 安装(含现状)。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9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4月13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施工·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
    3.3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中的“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04日 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常州市金坛区溪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 333 号
地址:
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 13 楼
邮编:
213200
邮编:
213200
联系人:
荀息英
联系人:
程洪培
电话:
0519-85658081
电话:
0519-82260007
电子邮箱:
45763304@qq.com
电子邮箱:
3169811707@qq.com
20230316
友情提醒:

    1、本标段为“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58.216.50.99:8001/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操作手册)。

    “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主页右侧(网址:http://58.216.50.99:8001/GC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新点软件王工:0519-85588123 。

    2、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58.216.50.99:8001/TPBidder)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同时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招标变更公告”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