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江联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医卫用非织造产品示范基地A区集体建设用地(南三地块)竞投租赁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佛山市南海江联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联公司”)委托,定于2019年1月7日(星期一)上午 10 时 00 分在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广佛壹号商贸物流城启航大道2号A栋2楼(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举办中国医卫用非织造产品示范基地A区集体建设用地(附件一:《宗地图》)竞投租赁会,本项目采用现场报价的竞租方式(明标)进行出租。
一、本次地块竞投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标的物竞投租赁的基本情况:
序号 | 资产名称 | 地块面积 | 交易 保证金 (元) | 租赁底价 | 开发费 | 管理费 | 出租期限(年) |
1 | 中国医卫用非织造产品示范基地A区集体建设用地(南三地块) | 23.6739亩(折合15782.6平方米) | 200000(大写:贰拾万元整) | 3万元/年/亩,合共710217元/年 | 10万元/亩,合共2367390元 | 2800元/年/亩 | 自 2019年1月11日起至 2060年 6月 30日止 |
备注:不动产证号为:南府集用(2016)第0300384号;规划设计条件为:(南海区西翼局)九江—规划条件(2016)075号。
三、竞投意向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均可参加竞投。
四、竞投注意事项
1、竞得者必须为九江镇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或在竞投成功后三个月内在九江镇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承租土地。否则,出租方将视为严重违约处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无偿收回租赁物及没收租赁保证金。
2、项目地块租赁底价30000元/年/亩为交易底价(含发票税价),计费面积为23.6739亩,竞得人按中标价支付租金,租金每五年递增10%。竞投人可以向出租方咨询标的物的基本情况,并到标的物现场踏勘,一经办理手续参与竞投交易,即视为竞投人已完全了解有关竞投交易的全部内容,认可竞投交易标的物现状,并愿承担参加竞投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3、竞得人一次性支付该地块的土地开发费10万元/亩,计费面积为23.6739亩,该开发费在土地有偿使用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竞得人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该费用不参与竞价。
4、项目地块管理费的标准为每亩每年2800元(含发票税价),按计费面积23.6739亩计算,每五年递增10%。该费用不参与竞价。
5、土地租金以及项目管理费由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其中签订合同之日半年为项目基建免租期,免交土地租金以及项目管理费。上述租赁及项目地块管理费根据先交后用的原则,按季度计收,支付时间为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的前10天。
6、建筑物配建要求。承租方建设的建筑物须包含按照以下要求建设的产业配套单层仓库:
(1)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
(2)丙类2级消防验收等级;
(3)不少于四个固定装卸平台;
(4)厂房净空高度不低于6米;
(5)拥有独立出入通道。
上述配建建筑物在自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且自竣工之日起必须按照同区域同类型建筑物租金标准(如租赁双方对租金标准有异议的,由我司确定的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的租金价格为准,评估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向九江镇内年纳税超1000万元(按建筑物建成使用当年的上一年纳税额为准)的医卫用非织造产品企业进行招租。招租期间为自竣工之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
7、承租方必须在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投入建筑主体建设,并于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工程并竣工验收。
8、竞得人如未配建产业配套单层仓库、或已配建产业配套单层仓库但未按约定招租、或自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之日起24个月内未完成全部建设工程并竣工验收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向竞得人收取500万元违约金,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9、承租方使用上述地块建设时,必须按照中国医卫用非织造产品示范基地A区的总体规划建设要求,并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要求进行规划和设计,严格在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施工建设,要求容积率:≥ 0.8,且≤2.0;建筑密度:≥ 35%,且≤60%;绿地率:适度绿化,≥ 10%且≤20%。
五、竞投租赁物业的现状及租赁费用竞投底价
上述土地现状为:三通一平,均按现状招租。竞投租赁底价:根据上述表格中年租金底价(即30000元/年/亩)基础上开始叫价,每次叫价在上一标价的基础上按 2000元/次 的金额(或倍数)增加,价高者竞得,口头应价可高于递增金额数。
租赁期满后无条件按现状收回,重新进行竞投租赁。
六、竞投租赁保证金和竞投号牌:
本宗物业竞投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元,参与者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交纳至资产公司指定的帐户内,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竞投租赁须知的索取及咨询答疑时间和竞投租赁报名时间如下:2018年12月7日至月2019年1月4日下午5:00前止(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00 节假日除外);
一份额保证金对应领取一个竞投号牌,用于竞投对应报名的租赁物,对应的租赁网竞投结束后,不论竞投成功与否,该竞投号牌终止使用。
七、竞投流程和手续办理
1、竞投人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至 江联公司 领取本须知并将竞投保证金存入指定的如下帐户内:开户行: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支行,帐号: 8002 0000 0043 8689 7 ,户名: 佛山市南海江联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且必须注明资金用途为“竞投保证金”,并携带竞投保证金入帐单原件及持有效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至 江联公司 办理竞投登记手续,填写《竞投申请表》并领取竞投保证金收据。
2、竞投交易会定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广佛壹号商贸物流城启航大道2号A栋2楼(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召开,具体召开时间如下:
2019年1月7日 10 时 00 分;
竞投人应于竞投交易会召开当日 9 时 00分至 9 时 30 分之间至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凭竞投保证金收据办理领取号牌手续,提前、逾期恕不接受。
3、竞投者竞投成功后,应当场在《竞投成交确认书》签名按指模或签名盖章并交还号牌,并于十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与江联公司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书》、《环保消防安全责任书》、《代缴税费服务授权书》,逾期未能签署上述文件的,视为竞投者自动放弃,江联公司有权没收其竞投保证金。在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书》的同时竞得人应交付首个季度的租赁费用及租赁合同保证金,然后 江联公司 将竞投保证金在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竞投者竞投未能成功的, 应当场将竞投号牌交还,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凭竞投保证金入帐单及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至 江联公司 办理退款手续,江联公司将无息退还竞投保证金。
八、租赁合同保证金:
在租赁合同签定的同时收取承租方租赁合同保证金人民币350000元(大写:叁拾伍万元整)。合同期满后无违反相关约定的十个工作天内无息退回租赁合同保证金。
九、竞投租赁者的资格条件规定:
1、参加竞投租赁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相关证照,经江联公司查验;如持证经营者(或本人)未能参加,需委托他人的,还需同时带备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江联公司以参加竞投租赁者报名时出示的营业执照名称为合同签订的乙方。
十、竞投租赁方式:
1、竞投者竞投次数不限,但第一次举牌必须是在竞投租赁底价起叫,以后每举一次牌则按附表定出的报价标准递增。
2、竞投者竞投时,必须服从主持人的裁决。竞投者举牌叫价,经主持人三次重申后,仍无人应价的,主持人宣布该竞投者竞得,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否则,所交竞投租赁保证金不予返还;
3、主持人宣布竞得号码后,江联公司与竞投者双方即进行办理确认手续;
4、竞投者必须遵守场内秩序,不得贿拍,不得阻挠其他竞投人叫价,不得阻碍工作人员进行正常工作,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投租赁资格,并没收其竞投租赁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竞得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规定缴纳各种规费;
2、竞得者如在竞得租赁物后,不按期与江联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江联公司将没收竞得者竞投租赁保证金,租赁物由江联公司收回,另作处理;
3、租赁物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详见《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书》,内容以最后正式签订的合约文本为准;
十二、竞投租赁须知:
1、竞投者须全面阅读有关招租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竞投租赁会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招租单位咨询。竞投者应到现场踏勘招租物业。竞投者一经报名及交纳竞投租赁保证金的,即视为竞投者对招租文件及标的物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招租文件所规定的有关事项承担责任。
2、凡参与竞投租赁者,视为同意并完全了解江联公司本次竞投租赁活动,并以本次竞投租赁的结果为准。
3、鉴于场地有限,每个竞投人或竞投人之委托代表人限带不超过一个助手进场参加竞投会。竞投人凭竞投号牌进场。
4、本次公告后至竞租现场会开始期间,如有关于本次竞租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在佛山市九江镇政务网资产交易信息公布栏:http://jiujiang.nanhai.gov.cn/cms/sites/jiujiang/lieb_nczc.jsp?ColumnID=4282、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栏:http://www.nhgp.cn/cms/html/10832/column_10832_1.html网站发布,请有意竞租人密切留意。
5、联系方式
佛山市南海江联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资产公司大楼二楼(九江客运站斜对面)
联系人:梁先生,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905680,0757-86566998
本竞投租赁说明书的解释权归江联公司所有。
佛山市南海江联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7日
附件一:地块示意图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书
甲方: 佛山市南海江联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土地管理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土地的位置
甲方将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南金村南三股份合作经济社地段的土地(以下简称为“南三地块”)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土地用途及计费面积
(一)甲方所出租土地的性质为工业用地,南三地块土地面积为23.6739亩,折合15782.6平方米(具体详见附件一:《集体土地使用证》)。乙方在土地上建造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及施工要求按有关部门审批的规定执行(具体见附件二:(南海区西翼局)九江—规划条件(2016)075号)。
(二)甲、乙双方已至现场勘查确认上述地块的现状,乙方已清楚了解上述地块的法律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产权情况、产权受限情况、规划用途等)并同意按现状进行租赁及承诺不因该地块及其地上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为由追究甲方的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使用期限
本合同项下南三地块的使用期限从2019年1月11日起至2060年6月30日止。土地租金以及项目管理费由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其中签订合同之日至2019年7月10日为项目基建免租期,免交土地租金以及项目管理费。
有偿使用期限届满时,南三地块地上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设备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地上的建筑物和破坏建筑物的结构,因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土地租金、开发费及项目管理费的结算及缴交办法
(一)乙方使用甲方的土地,按每亩每年30000元(含发票税价)向甲方交纳土地租金,计费面积为23.6739亩。土地租金由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且以后每5年按前5年为标准递增10%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具体计费及缴纳标准如下表所列:
年期起止时间 | 计费标准 (元/亩/年) |
2019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0日 | 30000 |
2024年1月11日至2029年1月10日 | 33000 |
2029年1月11日至2034年1月10日 | 36300 |
2034年1月11日至2039年1月10日 | 39930 |
2039年1月11日至2044年1月10日 | 43923 |
2044年1月11日至2049年1月10日 | 48315.3 |
2049年1月11日至2054年1月10日 | 53146.83 |
2054年1月11日至2059年1月10日 | 58461.51 |
2059年1月11日至2060年6月30日 | 64307.66 |
土地租金缴纳按先交付后使用原则,每年分4个季度进行缴纳,即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10日前缴纳租金,由甲方开具发票向乙方收取。租金必须在正常上班时间向甲方缴交,如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可顺延一日。
(二)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土地开发费用,该费用用于完成标的地块土地平整及其他周边基础设施建设所用。缴纳标准为每亩10万元,计费面积为23.6739亩,合共支付人民币2367390元(大写:贰佰叁拾陆万柒仟叁佰玖拾元整)。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后三天内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帐户内,由甲方开具收据收取。土地开发费用必须在正常上班时间向甲方缴交,如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可顺延一日。
(三)乙方使用甲方的土地,按每亩每年2800元(含发票税价)向甲方交纳项目管理费,计费面积为23.6739亩。项目管理费由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且以后每5年按前5年为标准递增10%向甲方支付项目管理费。具体计费及缴纳标准如下表所列:
年期起止时间 | 计费标准 (元/亩/年) |
2019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0日 | 2800 |
2024年1月11日至2029年1月10日 | 3080 |
2029年1月11日至2034年1月10日 | 3388 |
2034年1月11日至2039年1月10日 | 3726.8 |
2039年1月11日至2044年1月10日 | 4099.5 |
2044年1月11日至2049年1月10日 | 4509.5 |
2049年1月11日至2054年1月10日 | 4960.5 |
2054年1月11日至2059年1月10日 | 5456.6 |
2059年1月11日至2060年6月30日 | 6002.3 |
项目管理费缴纳每年分4个季度进行缴纳,即乙方须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10日前缴纳当个季度的项目管理费,由甲方开具发票向乙方收取。乙方必须在正常上班时间向甲方缴交,如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可顺延。
(四)在租赁期间产生的房产税、增值税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如需由甲方代为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