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金额
228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jlzb-2023-481
预算金额228万元
招标公司吉林省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张秀萍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淑艳1350448891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HC-JLZB-2023-481
3、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3]-01522号
4、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5、项目地点:吉林省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6、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合同内规定的工作,达到上线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规定);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3.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4.具有近三年(2020.2021.202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自成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应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7.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
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05月30日起至2023年06月05日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9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9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 号五楼评标室)。
六、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716号
联系人:张秀萍
联系电话:0431-82788299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金融第五城18栋
联系人:赵淑艳
电话:13504488913
监管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处
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确认”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可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不能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和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2-“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28.docx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系统内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9日10时00 分前提交响应文件。其他渠道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开标现场将不予受理。 |
一、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HC-JLZB-2023-481
3、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3]-01522号
4、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5、项目地点:吉林省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6、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分包编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SJLDL20230522010GKXM1-1 | 省登记平台系统升级、新建省级全量比对系统、新建一键核查系统、不动产登记数据、林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入库 | 1 | 批 | 1800000 |
SJLDL20230522010GKXM1-2 | 省网上“一窗办事”平台系统升级 | 1 | 批 | 450000 |
SJLDL20230522010GKXM1-3 | 监理费用 | 1 | 批 | 30000 |
总预算为228万元 | ||||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合同内规定的工作,达到上线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规定);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3.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4.具有近三年(2020.2021.202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自成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应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7.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
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05月30日起至2023年06月05日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9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9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 号五楼评标室)。
六、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716号
联系人:张秀萍
联系电话:0431-82788299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金融第五城18栋
联系人:赵淑艳
电话:13504488913
监管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处
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确认”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可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不能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和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2-“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2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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