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政府购买服务社科人才和宣传文化人才评审、考核服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委员会宣传部(服务购买方)拟通过)定向委托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社科人才和宣传文化人才评审、考核服务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37010000020500120240001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37010000020500120240001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
1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1.人才评审。包括制作提交专家评审会的评审材料;拟订评审工作方案、提供评审场地;组织专家评审会务,支付专家评审费、交通食宿保障。2.实地考察,对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才评审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做好交通、场地保障、工作餐等保障服务。3.管理期内考核,提供宣传文化和哲社领域获评人才管理期内考核服务,提供实地考核交通、会务组织、材料审核等有关服务。4.人才调研,提供有关人才工作调研服务赴其他省、市调研不少于1次,市内调研不少于5次,组织召开调研座谈会,提供调研交通、会务保障、印制调研材料,编制人才调研报告等服务。5.宣传推介,对优秀人才及人才评审项目进行宣传推介。在省、市主流媒体刊发文章进行宣传,总数不少于5篇,在经十路、奥体西路、舜耕路电视台大楼等重要位置户外大屏、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体进行宣传。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匹配的项目,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
6、供应商应自有市级媒体平台,并拥有省市主流媒体宣传推广能力,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中宣传推介环节要求。
7、供应商应具备计算机软件自主研发能力,为本项目节省人力成本,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服务提供方应提交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公章);
4、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5、供应商提供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6、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提交材料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7、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供应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项目报价明细表;
11、供应商基本情况简介;
12、供应商项目人员配备表;
13、供应商项目服务方案;
14、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4-10-18 00:00:00至2024-10-18 23:59:59(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大厦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程女士
2、联系方式:51701211
一、项目名称:社科人才和宣传文化人才评审、考核服务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37010000020500120240001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37010000020500120240001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
1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1.人才评审。包括制作提交专家评审会的评审材料;拟订评审工作方案、提供评审场地;组织专家评审会务,支付专家评审费、交通食宿保障。2.实地考察,对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才评审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做好交通、场地保障、工作餐等保障服务。3.管理期内考核,提供宣传文化和哲社领域获评人才管理期内考核服务,提供实地考核交通、会务组织、材料审核等有关服务。4.人才调研,提供有关人才工作调研服务赴其他省、市调研不少于1次,市内调研不少于5次,组织召开调研座谈会,提供调研交通、会务保障、印制调研材料,编制人才调研报告等服务。5.宣传推介,对优秀人才及人才评审项目进行宣传推介。在省、市主流媒体刊发文章进行宣传,总数不少于5篇,在经十路、奥体西路、舜耕路电视台大楼等重要位置户外大屏、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体进行宣传。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匹配的项目,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
6、供应商应自有市级媒体平台,并拥有省市主流媒体宣传推广能力,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中宣传推介环节要求。
7、供应商应具备计算机软件自主研发能力,为本项目节省人力成本,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服务提供方应提交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公章);
4、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5、供应商提供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6、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提交材料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7、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供应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项目报价明细表;
11、供应商基本情况简介;
12、供应商项目人员配备表;
13、供应商项目服务方案;
14、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4-10-18 00:00:00至2024-10-18 23:59:59(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大厦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程女士
2、联系方式:517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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