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铁道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车站媒体(第三十七批)招商项目
金额
235.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35.2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杰153040286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商情况及条件

A01包件:沈阳站出发区、候车区、到达区LED灯箱、广告牌、吊旗、玻璃贴广告媒体。招商底价235.2万元/年(不含税)(1.媒体维修维护、电费由中商人负责,媒体每天供电时长以铁路相关部门规定为准,中商人需及时缴费并将每次缴费凭证的复印件向招商人备案。若因未按时交纳电费造成媒体无法正常使用,中商人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责任,招商方自行承担后果。2.画面的日常保洁、巡检工作、上下刊费用由中商人负责并承担费用。3.候车室两侧检票口上方灯箱每侧各一块灯箱需配合公益发布。4.合同提前终止或到期后,中商人需按招商人要求及时更换成招商人指定媒体画面,费用由中商人承担,否则扣除履约保证金。5.媒体画面及施工方案上刊前需提供招商人进行审批,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才可上刊。6.本次招商项目为沈阳站出发区、候车区、到达区LED灯箱、广告牌、吊旗、玻璃贴广告媒体,灯箱和吊旗共128块;玻璃贴23处,媒体规格、尺寸及媒体分布详见权重表),媒体使用期限3年,逐年递增率3%

1.本项目招商人及立项单位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标人在竞标之前必须到现场对媒体进行确认,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无偿发布中央、省委和省政府以及铁路部门要求发布公益广告和正面宣传内容(具体以上级或局客运部门要求为准)。所有媒体执行技术标准参照《沈阳局集团公司客运站车广告管理实施细则》沈铁客[2022]31号执行。

2.竞商底价:

A01包件:235.2万元/年(不含税,税率为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变化,以调整后税率为准)。

3.付款方式:“先付后使用”原则,按每半年付款。

4.中商人首次付款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次广告费。中商人履约保证金按第一年年标的额的10%收取(含税),中商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付清履约保证金,需由中商人账户汇入至沈阳铁道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沈阳传媒分公司账户,未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取消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回。

5.以“先付款后使用”原则,如中商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合同自动解除,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之后每到付款期前15日内付清下一期款项。中商人不按期付款,在付款截至到期后,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逾期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中商人逾期支付达30日,招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偿中商人的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商人承担。

 

二、竞商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行政处罚,无被法院认定构成违约、故意侵权等违法失信行为。

2.具备有效的合法经营资质。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竞商人具有广告发布、广告代理项目相关经营许可及资质或经营范围含广告发布、广告代理。

5.以往有下列不良行为的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①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合作,存在拖欠款项或履约保证金;

②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合作,存在延迟签订合同或进场超期,无故弃标(截至本次竞商日两年内)等履约不良记录;

③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合作,自本次招商日前三年内存在过诉讼法律纠纷关系的。

④竞商造假等不良行为。

⑤存在上述①-④情形之一的法人或法定代表人、董事(执行董事)、监事、股东名下(实际管理或实际控制)其他公司参与竞商时,也视为具有不良行为的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以上内容需竞商人提供承诺函,如中商方承诺与实际不符,将取消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返。

注:承诺函内容见附件一(包含但不限于附件一中内容)。

6.竞商人对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完整、真实和准确负责。

7.无论竞商人是否中商,竞商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8.竞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自己参加竞商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其他人参与竞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9.竞商保证金交纳情况(附银行回执复印件)。

10.竞商人有义务向招商人提供与竞商有关的文件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完整、及时。

11.有关竞商的其他资料,可与招商人联系。

12.竞商保证金按招商底价10%收取,需由竞商单位账户缴纳。中商人履约保证金按第一年年标的额的10%收取(含税),中商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付清履约保证金,汇入至沈阳铁道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沈阳传媒分公司账户,中商人应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中商人未按期支付履约保证金,不得签订合同。中商人未按期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列入招商黑名单。

13.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参与竞商。

14.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上年度不亏损且当前货币资金结余超过招商底价。

15.合同期满后若中商人无违约、无赔偿、无罚款、无任何拖欠费用的情况,1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三、招商方式

详见辽宁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平台下载。

www.sprtc.com

四、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方式:须在国铁招商平台和辽宁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同时报名,方可生效。按照招商相关要求,所有竟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陆国铁招商平台网站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2.报名起止时限:2023年11月15日10:30时至2023年11月28日16::00时。

3.辽宁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资产招商信息披露公告

www.sprtc.com

五、招商人信息

招 商 人:沈阳铁道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新兴街19号

咨询人: 黄杰

联 系 电 话:15304028678

项目负责人:吕晨

联系电话:18642086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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