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主城区公共停车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主城区公共停车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工程监理已由 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2024】1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剩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大名县主城区公共停车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智慧停车建设。本项目智慧停车外场设备覆盖城区内18条道路便道停车位共计6225个泊位,智慧停车平台覆盖全县各类路内、路外停车泊位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同时具备驿站、公厕等公共设施的信息接入和管理能力,并可对接“数字大名”相关应用和系统),运营管理中心为全县智慧停车管理中枢。2、交通导视系统建设。为了进一步发挥智慧停车服务效能,配套建设主动发光标志、停车诱导系统、全息路口系统。
2.1.3建设地点:邯郸市大名县
2.1.4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2.1.5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0 00:00至2024-05-1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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