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丰宁外沟门风光互补二期100MW光储氢项目升压站调相机勘察设计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丰宁外沟门风光互补二期100MW光储氢项目已由承德市行政审批局以承审批核字【202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承德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承德丰宁哈德门风储氢一期示范项目,招标人为:承德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该项目已由承德市行政审批局以 《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承德丰宁哈德门风储氢一期示范项目核准的批复》(承审批核字【2022】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项目升压站调相机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申请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申请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提 出资格预审申请。每个申请人允许中/个标。对申请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最多只能有一家单位通过资格预审。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元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资格后审。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2024-05-12 08:00至2024-05-18 1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06-03 10: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2网上开标室。6.2 交易平台: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2日至2024年5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随时在系统中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澄清及变更一经发布则视为投标人收到,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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