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346国道镇江城区段城市化改造工程项目2023-2024年度市干道办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工程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ZJS202109479006001
2023-2024年度市干道办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工程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镇江市城市干道工程建设办公室的2023-2024年度市干道办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工程框架协议招标已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解决,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镇江市
2.项目规模:2023至2024年度由市城市干道工程建设办公室承建的城市道路、市政桥梁、街头广场(公园)、市政综合管廊、综合环境整治和受委托进行集中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等项目的规划方案编制、可研报告编制及工程设计等(专业包括含道路、桥梁、排水、交通设施、照明、景观、综合管线、建筑等)
3.工期要求:根据各单项工程的规模,按照招标人要求,合理安排设计人员,及时完成设计任务并服务到位。
4.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建设规范标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国家、地方的现行设计规范、标准等要求,达到规划方案、可研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深度(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且不得分包,并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1)规划方案(道路线形规划)及管线综合规划编制与报批;
(2)方案设计、可研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及变更设计等。
注:重大或敏感性较大的项目,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另行组织招标(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方案(道路线形规划)及管线综合规划、方案设计、可研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等)。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个标段的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同时备以下条件: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本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高级工程师
3.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中标单位不支付方案设计补偿;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8)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9)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投标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投标申请人最多只能由两个投标人组成,必须由“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企业,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等均由牵头企业获取和递交,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单位拟派。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d、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牵头人“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单位”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3 年的;
(14)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 ;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六、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分值10分,技术方案70分,企业实力和业绩20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相加分值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投标人时,设计费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设计费报价相同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评标细则:
(1)投标报价(10分)
本项目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对招标范围内的规划方案(道路线形规划)及管线综合规划部分、可研报告编制部分及工程设计部分分别进行下浮率报价,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1、规划方案(道路线形规划)及管线综合规划部分(2分)
规划方案(道路线形规划)及管线综合规划部分下浮率不得少于10%,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下浮率等于10%的,得基本分1分;在此基础上每多下浮1%的,加0.1分,最多加1分。
2、可研报告编制部分(2分)
可研报告编制部分下浮率不得少于25%,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下浮率等于25%的,得基本分1分;在此基础上每多下浮1%的,加0.1分,最多加1分。
3、工程设计部分(总分6分)
工程设计部分下浮率不得少于10%,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下浮率等于10%的,得基本分3分;在此基础上每多下浮1%的,加0.15分,最多加3分。
注:小微企业单独参与投标的,评标时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报价得分。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且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评标时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报价得分。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对应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技术方案70分
(3)企业实力和业绩(20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2月10日00:00至2023年 02月14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网上支付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八、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年03月02日9时3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九、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2)对于国有投资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3)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镇江市李家大山4区52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谷阳路299号优山美地150幢240室
联系人:杜工
联系人:孙工
电话:0511-85482618
电话:17368080722
(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5026039/85026075
联系电话:0511-85032867/85026045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5023679
技术支持:
CA证书办理: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9980000
2023-2024年度市干道办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工程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镇江市城市干道工程建设办公室的2023-2024年度市干道办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工程框架协议招标已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解决,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镇江市
2.项目规模:2023至2024年度由市城市干道工程建设办公室承建的城市道路、市政桥梁、街头广场(公园)、市政综合管廊、综合环境整治和受委托进行集中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等项目的规划方案编制、可研报告编制及工程设计等(专业包括含道路、桥梁、排水、交通设施、照明、景观、综合管线、建筑等)
3.工期要求:根据各单项工程的规模,按照招标人要求,合理安排设计人员,及时完成设计任务并服务到位。
4.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建设规范标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国家、地方的现行设计规范、标准等要求,达到规划方案、可研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深度(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且不得分包,并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1)规划方案(道路线形规划)及管线综合规划编制与报批;
(2)方案设计、可研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及变更设计等。
注:重大或敏感性较大的项目,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另行组织招标(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方案(道路线形规划)及管线综合规划、方案设计、可研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等)。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个标段的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同时备以下条件: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本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高级工程师
3.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中标单位不支付方案设计补偿;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8)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9)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投标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投标申请人最多只能由两个投标人组成,必须由“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企业,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等均由牵头企业获取和递交,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单位拟派。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d、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牵头人“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单位”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3 年的;
(14)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 ;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六、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分值10分,技术方案70分,企业实力和业绩20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相加分值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投标人时,设计费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设计费报价相同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评标细则:
(1)投标报价(10分)
本项目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对招标范围内的规划方案(道路线形规划)及管线综合规划部分、可研报告编制部分及工程设计部分分别进行下浮率报价,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1、规划方案(道路线形规划)及管线综合规划部分(2分)
规划方案(道路线形规划)及管线综合规划部分下浮率不得少于10%,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下浮率等于10%的,得基本分1分;在此基础上每多下浮1%的,加0.1分,最多加1分。
2、可研报告编制部分(2分)
可研报告编制部分下浮率不得少于25%,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下浮率等于25%的,得基本分1分;在此基础上每多下浮1%的,加0.1分,最多加1分。
3、工程设计部分(总分6分)
工程设计部分下浮率不得少于10%,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下浮率等于10%的,得基本分3分;在此基础上每多下浮1%的,加0.15分,最多加3分。
注:小微企业单独参与投标的,评标时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报价得分。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且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评标时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报价得分。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对应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技术方案70分
项目 | 评分细目 | 评分内容 | 满分 | ||
技术标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及总体思路 | 1、了解和熟悉项目地区规划情况。 | 3 | ||
2、对招标人负责范围内过去五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给出拟新建工程的合理化建议及建设必要性,要求给出项目列表;对招标人负责范围内的现状市政基础设施进行调查并进行现状分析,给出拟改扩建工程的合理化建议及建设必要性,要求给出项目列表。 | 8 | ||||
3、对镇江市中心城区雨水污水规划情况进行总体分析,对招标项目所在区域的雨水系统、水系情况、防涝系统、海绵系统、污水系统、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建设情况进行详细分析。阐述招标项目所属的雨水管道系统、受纳水体、污水管道系统、泵站、污水厂情况。评估招标项目建设对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城市防涝系统、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河道水环境治理的影响。 | 10 | ||||
4、针对本工程特点及重点、实施难度等进行准确、有针对性的描述。 | 3 | ||||
设计服务质量承诺 | 1、参加本项目设计的设计人员构成及人数、设计变更时间承诺、联系单出具、设计技术指导等符合相关要求。 2、质量体系健全、设备与人员组成完善、设计保证措施有力。工程实施过程中若有疑问必须保证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解答,若不能到场,则每一次扣罚设计费的1%。 3、满足工期要求,进度安排合理。 4、内部考核制度健全。 | 2 | |||
设计方案文本 | 至少应包括设计依据、设计指导思想、建设规模、技术标准、设计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设程序和期限、关键项目技术方案先进、可行以及应用措施可靠。对工程投资降低成本措施。 | 交通规划 | 研究范围内交通系统现状分析、交通发展趋势研判及综合交通体系构建,尤其是道路网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 2 | |
道路 | 至少包括道路线形规划方案(含交叉口渠化、公交站台平面布置及横断面图,并满足当地规划部门的技术要求)及道路工程方案(含结构设计方案、软基处理方案、人行道标准化设计等) | 3 | |||
桥梁 | 至少包括桥型、上下部结构方案、管线过桥方案等 | 2 | |||
雨水 | 至少明确管径、管材、汇水范围、排向、径流量控制系统、防涝系统等 | 3 | |||
污水 | 至少明确管径、管材、排向、所属提质增效达标区、汇水范围等 | 3 | |||
交通设施 | 至少包括交叉口渠化及控制方案、标志牌杆件样式、上下部结构方案,同时要考虑“多杆合一”技术的应用。相关内容须满足当地交管部门的技术要求。 | 2 | |||
路灯照明 | 至少包括路灯布置方式、多功能灯杆布置原则、箱变布置原则等; | 1 | |||
景观绿化 | 至少包括方案理念说明、设计总图或标准段平面图、能表达效果的彩图、植物品种、沿街建筑、围墙等街道空间环境出新整治策略、反应沿线文化背景和精神文明宣传的节点提升策略等。 | 4 | |||
管线规划 | 各管线的现状梳理,明确管线平面布置及管线断面方案:各管线的服务范围、容量、与相交道路既有及规划综合管线系统的衔接并要满足当地规划部门的技术要求 | 2 | |||
综合管廊 | 对镇江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的理解、管廊布局、建设分期,明确项目管线是否入廊 | 1 | |||
环保措施及安全措施 | 环保意识强,方案及措施有力。 安全措施的完善性、针对性、合理性等符合有关规定等。 | 1 | |||
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LID) | 对招标人负责范围内的镇江海绵城市建设现状进行调查统计(如市政道路、街头广场、公园等,至少包含招标人负责范围内现状海绵设施的适应性分析)。 | 2 | |||
对招标人负责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提出具体的海绵城市建设方案、设计目标及构建措施;措施结合相关规划指标体系并具有可达性,同时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 3 | ||||
综合环境整治 | 区域环境整治:1.整治区域现状摸排准确。2.整治方案切实可行,与现状及规划结合紧密。3.整治方案合理融入区域文化。4.整治内容、范围明确。5.公共设施配置符合区域建设发展的需求。 | 5 | |||
水环境整治:1.符合镇江市总体规划、蓝线规划、排水规划,平面方案符合周边用地规划,明确定位。2.水系竖向充分结合周边地块规划高程;断面形式、边坡结构满足近远期排水防洪需求。3.结合新技术、新工艺和海绵城市建设,满足节能、环保要求。 | 5 | ||||
山体环境整治:1.山体整治的定位明确,山体文化合理体现。2.对山体现状存在问题分析准确。3.山体整体方案切实可行。4.公共设施配置符合山体周边市民的需求。5.山体步道系统与市政道路衔接顺畅。6.山体新增绿化及现状林改造合理。 | 5 | ||||
注:(1)技术方案由评委独立打分,各项评审要点由评委酌情打分。(2)技术方案得分将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总分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取平均值(若出现小数点则通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作为最终得分。技术部分除有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70%。 |
(3)企业实力和业绩(20分)
项目 | 评分细则 | 评分标准 | 满分 |
项目 组织 机构 | 机构与人员配备 | 除项目负责人外,设计团队中配备的设计师满足如下条件的: (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有一个得1分,本条满分2分; (2)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有一个得1分,本条满分2分; (3)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2分,本条满分2分; (4)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2分,本条满分2分; (5)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2分,本条满分2分; (6)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证书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得1分,本条满分1分; (7)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得1分,本条满分1分。 本项满分共12分(同一人不得累计得分,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书及相关人员近三个月(2022年11月-2023年1月)的社保证明)。 | 12 |
管理体系 |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对应认证证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1 | |
项目 | 评审内容 | 满分 | |
企业业绩 |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道路工程业绩单个工程设计费600万以上的,加1分(注:需同时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上述资料须反映本次评审所需的项目特征和要素,否则不得分。) | 1 | |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道路工程业绩单个工程设计费300万以上的,加0.5分(注:需同时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上述资料须反映本次评审所需的项目特征和要素,否则不得分。) | 0.5 | ||
企业获奖 |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市政类项目单个工程获得省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及以上的,加1分(注:需提供获奖奖状,获奖时间以奖状上的时间为准。) | 1 | |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市政类项目单个工程获得省优秀工程设计二等奖及以上的,加0.5分(注:需提供获奖奖状,获奖时间以奖状上的时间为准。) | 0.5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道路工程业绩单个工程设计费600万以上的,加2分(注:需同时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上述资料须反映本次评审所需的项目特征和要素,否则不得分。) | 2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参与的市政类项目单个工程获得省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及以上的,加2分(注:需提供获奖奖状,获奖时间以奖状上的时间为准。) | 2 |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2月10日00:00至2023年 02月14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网上支付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八、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年03月02日9时3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九、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2)对于国有投资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3)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镇江市李家大山4区52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谷阳路299号优山美地150幢240室
联系人:杜工
联系人:孙工
电话:0511-85482618
电话:17368080722
(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5026039/85026075
联系电话:0511-85032867/85026045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5023679
技术支持:
CA证书办理: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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