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乌兰察布市2024年G512线K257+095-K272+199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5/0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女士0474-898190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裕全过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秦先生1390474802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乌兰察布市2024年 年G512线 线K257+095-K272+199 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兰察布市 乌兰察布市2024年 年G512线 线K257+095-K272+199 段公路养护工程 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施工监理,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 交公路函【2024】】1817号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 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 上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公 路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境内,起于K257+095处,止于K272+199处,实施里程15.104公里。 旧路为二级公路,路基宽12米,路面宽9米。路面结构为:5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 厘米天然 砂砾垫层。目前存在的主要病害为横纵缝、龟裂,路基沉降1处,部分桥涵两侧防护水毁严重等。本项目对以上路基路面等工 程进行养护,工程概况和设计标准详见图纸。 2.2监理服务期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 计划进场日期:2025年5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8月31日,共123日历天。缺陷责任期共365日历天。上述进场、交工 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进场时间以实际进场时间进行计算。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共划分 1个标段,本项目招标施工监理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办1个。具体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起讫桩号
工程规模(km)
主要工作内容
G512-JL-1
K257+095-K272+199
15.104
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 范》及合同文件的规定,设置 监理机构,履行相关监理职 责,对标段范围内未实施工程 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等工程 实施的全过程(准备阶段、施工 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进行质 量监理、安全监理、环保监 理、费用监理、进度监理、信 息管理、合同管理、文件资料 管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 标。 3.6投标人最多可对本项目1个标段进行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监理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详见公告附 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年 12 月 月 24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逾期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gzy.wulanchabu.gov.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 料 5.3招标文件价格及支付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4投标人应随时登陆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在“查看答疑补疑”栏目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答疑和补 疑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注:已在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市场主体注册过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未注册的企业注册成功 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报名以业务系统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现场踏勘和阅读招标文件后的问题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出,招标 人予以答复。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年 1 月 月 14 日上午 日上午09:30分。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乌兰 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6.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G512-JL-1标段人民币1万 万元 元。。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wulanchabu.gov.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yst.nmg.gov.cn/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 电话:0474-8981739 邮政编码:01200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 邮编:012000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474-8981908 招标代理:内蒙古中裕全过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盛世嘉华C座1602室 邮编:012000 联系人:秦先生 电话:13904748029 交易平台名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 邮政编码:012000 招标公告附件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人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G512-JL-1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业绩 绩要 要求
G512-JL-1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信誉 誉要 要求
G512-JL-1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在内蒙 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 信用中国” 网站(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标段编号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G512-JL-1
总监理工 程师
1 名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部工程系列为公路工程,监 理专业为道路与桥梁或交通运输的监理工程师 资格证书(评标时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 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进行核实,核实无结果 或无法核实或核实不符的不予认定); 3、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以投标人在企业 社保系统打印的能够证明缴纳社保的本单位人 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在本单位参加社保 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
无在岗项 目(指目前未 在其他项目上 任职,或虽在 其他项目上任 职但本项目中 标后能够从该 项目撤离)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 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白扫描件或黑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
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 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 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 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提交的投标保函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提交,保函的实质性内 容、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 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授权委托书 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 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 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 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 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人上传了加密版投标文件,且成功解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澄清文件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 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 同日或其之后。 e.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监理服务费用报价汇总表 监理服务费用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总价与投标 函大写文字报价必须一致。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 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 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 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 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 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 标的除外。 (6)未出现)未出现“投标人须 知”第 第 5.2.4 项规定的任一 情形。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监理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 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 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 程师资格及在岗情况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 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 定。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 35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 25 分
履约信誉: 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 1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 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 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 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 少于 5(包含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 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 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 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 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10位小数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①
条款 号
评分因素 及评分因 素权重分 值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及分 值
评分标准
监理大纲(或监理
(4)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的内容 与方法(1.9~2.5分) 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方面的具体 管理方法和措施。工程计量与支 付的准确性,避免滥用职权、不
(1)监理项目概述、监理工作范 围(1.9~2.5分)
(2)工程质量监理的内容与方法 (1.9~2.5分) a.质量监理方面的独到见解和具体 行之有效的措施; b.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方法论 述; c.对可能的质量问题所采取的对 策和预控方法。
(3)工程进度监理的内容与管理 方法和措施(1.9~2.5分)
2.2.4 (1)
技术建议 书 35 分
方案)和 措施 25 分
本工程监 理工作的 重点与难 点分析 5分
对本工程 的建议5分
合格工程亦支付、重复计量、超 前支付、超量支付的措施。
(5)合同管理的内容与方法(1.9~2.5分) 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合同管理问 题,提出具体的、行之有效的管 理方法及措施,避免重大工程变 更、索赔事件的发生,确保委托 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6)组织协调的内容与方法(1.9~2.5分)
(7)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与方法(1.9~2.5分)
(8)施工安全监理方法和保证措 施(1.9~2.5分)
(9)适用于本项目的具体的旁站 监理方案(1.9~2.5分)
(10)应付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 和措施(1.9~2.5分)
从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 度监理对实施过程中的难点进行 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3~5分)。
投标人根据多年行业管理经验、监理实践,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 况,就管理模式、工程质量、进 度、投资控制等方面(但不限于 这些方面)向委托人提出合理的 建议(3~5分)。
2.2.4 (2)
主要人员 25 分
总监理工 程师任职 资格与业 绩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25分。
2.2.4 (3)
评标价 10 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 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 分值;E1=0.2;E2=0.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 0 分。
2.2.4 (4)
其它因 素
履约信誉 5 分
满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得 5 分。
业绩 25 分
满足资格条件的,得基本分25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 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 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 以重新招标。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 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 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 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 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 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 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 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 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 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 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 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 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 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 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 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温馨提示: 一、数字证书办理: (1)实体CA网上办理 内蒙古数字证书客户电话:0471-962366,办理网址:https://erp-service.nmgca.com:6043/#/home 内蒙古一证通数字证书客户电话:400-0471-888、0471-5317961,办理网址:https://www.yztca.com/ (2)实体CA现场办理 乌兰察布市办理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2号楼343室 内蒙古数字证书现场办理电话:15848491200 内蒙古一证通数字证书现场办理电话:13224740077 办理材料详见https://ggzyjy.nmg.gov.cn/msym/wlcbsggzyjyw/bszn_4754/xzzq_4759/《内蒙古CA办理须知》、《内蒙古一证通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办指南》(3)移动证书办理(标证通) 客服电话:400-9980000 (4)内蒙古自治区不同盟市的CA锁通用,可通过内蒙古CA互认系统进行互通跳转,不同地区数字证书办理、续费请联系当地数字证书办理公司。 二、数字证书(CA)绑定及主体信息注册: 完成数字证书办理后,登录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互认系统http://110.16.70.82:8086/PSPFrame/infobasemis/casharelogin/index/cashareindex进行CA绑 定,绑定完成后登录CA互认系统,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注册主体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从CA互认系统跳转至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 系统,首次跳转进入系统后,需点击左上角【同步内蒙古主体库诚信信息】进行信息同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https://ggzyjy.nmg.gov.cn/msym/wlcbsggzyjyw/bszn_4 754/xzzq_4759/index.html 《诚信库操作手册》 三、招标文件下载 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wlcbsggzyjyw/index.html(使用ie或360浏览器兼容模式登录),在【一网通办】栏目下选择【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凭数字证书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注:已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 易主体信息库可在乌兰察布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内网上下载领取招标文件,没有入库的企业须注册入库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 登录乌兰察布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进入项目后,在【投标阶段】菜单下进入【保证金查询】,【保证金查询】页面可选择获取银行子账号,或办理电子保函缴纳 保证金。缴纳前请仔细阅读【保证金查询】页面的特别提示。 五、详细投标流程见https://ggzyjy.nmg.gov.cn/msym/wlcbsggzyjyw/bszn_4754/xzzq_4759/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乙方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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