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2023年818项目(一期)A13 IT洞库机电设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549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tcc2400523266
预算金额454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2023年818项目(一期)A13 IT洞库机电设备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工作。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2023年818项目(一期)A13 IT洞库机电设备工程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JSTCC2400523266

3、建设地点:贵州省贵安新区七星湖科技新城西部

4、建设规模: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2023年818项目(一期)A13 IT洞库机电设备工程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400平方米,建设A13 IT洞库内IT机柜方仓、AHU间接蒸发冷却机组、新风及恒湿系统,系统符合《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 A级机房标准、《中国人民银行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建设规范》Q/PBC 00018-2019 Ⅰ级机房标准要求,为后续IT设备安装、部署提供稳定可靠的机房基础环境。

5、建设内容和范围:A13洞库内IT方仓(含内部机柜、电气、消防、智能化)、钢平台及楼梯、AHU间接蒸发冷却机组、加除湿一体机、新风机、综合布线系统;A11、A12、A16、A17洞库电力方仓的精密空调。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材料。包括图纸深化设计,设备及设备基础、材料的供货、搬运、施工、检验、安装调试、验收、配合第三方测试、培训、售后维护、保修等全部工作。

6、建设工期:总工期120天。其中,签订合同后25天后设备到货;开工后(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所载明的开工日期)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12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

7、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549万元(含税,包括专业工程费用、总承包服务费和暂列金。其中含专业工程费用最高限价4259万元;含总承包服务费用最高限价149.07万元,计取比例为专业工程费用的3.5%;含暂列金140.93万元。总承包服务费计取比例、暂列金金额不得修改)。

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 “三证合一”,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则需再提供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书;并提供最近一年度的投标人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证明材料,或其基本户的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效的投标人1年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的供应商近1年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投标人信用状况良好,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良经营行为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以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或者较大数额(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不良经营行为,投标人存在不良经营行为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查询及记录方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5)投标人可开具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其他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股东、投标人高管或主要负责人不得与招标人有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须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被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书

10)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书

11)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1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13)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时承诺无在建工程。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同时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项目经理近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材料、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款规定

16)如投标人所投货物产品并非自己制造,需提供针对制造商授权的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12-9)。

17 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730日至2024年85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获取方式:投标人在https://www.jstcc.cn/平台免费注册(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已在代理机构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400 058 0203,025-83303461,13951767623)。

3、平台服务费:人民币500元(文件获取后平台服务费不予退还)。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审查合格。

四、踏勘现场及澄清答疑

1、投标人于2024年8814:00前往贵州省贵安新区七星湖科技新城西部项目现场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茶园大道大关口,可地图搜索“中铁隧道集团818项目”集中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联系人:陈超;电话:13811794900。

2、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最迟请于2024年8912点前发送至yzc@jitc.cn邮箱(邮件标题备注某某公司对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2023年818项目一期A13 IT洞库机电设备工程建设项目的澄清要求,提供WPS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

3、踏勘现场及澄清答疑仅按上述时间组织一次,逾期不再组织。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8210930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西大街1号新侨饭店B座6层B627室

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六、联系方式

人: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西大街1号新侨饭店B座6层B627A。

   编:100005

人:叶子超、杨友伟

联系方式:18551720186、15711397985

电子函件:yzc@jitc.cn


附:保密承诺书(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

 

鉴于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招标活动,我方现就有关保密义务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1、我方保证,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社会公众或第三方通过任何途径出示、披露敏感信息以及本项目的工作成果,亦不得对敏感信息、各阶段工作成果和最终工作成果进行传播和销售,并且保证只为执行本项目之目的使用敏感信息和各阶段工作成果和最终工作成果。

2、我方保证,如为本合同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敏感信息,需事先得到招标人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合同。

3、我方保证,只能将招标人的相关敏感信息提供给与本合同工作直接相关的员工,提供范围及程度仅限于可使该员工完成本项工作,并应约束其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4、我方保证,在双方合作关系结束后,我方有义务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将敏感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招标人或者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予以销毁,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使用敏感信息。

5、我方同意采取任何必要的、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合理措施,保护招标人提供的敏感信息。

6、如发生任何敏感信息泄漏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因我方原因导致的泄漏事件或者因第三方非法获取和使用而造成的泄漏事件,我方均应立即通知招标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

特此承诺。

 

承诺人:(加盖公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