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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瑞立科密大湾区汽车智能电控系统研发智造总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瑞立科密大湾区汽车智能电控系统研发智造总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瑞立科密大湾区汽车智能电控系统研发智造总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8月 04日至 2023年08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3237800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瑞立科密大湾区汽车智能电控系统研发智造总部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瑞立智科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瑞立科密大湾区汽车智能电控系统研发智造总部选址于广州市黄埔区永安大道以北、禾丰四街以西,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年产汽车智能电控系统485万套。项目技术、销售、行政等岗位日工作1班,一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生产岗位日工作2班,一班11小时,年工作300天。 |
环评机构 | 广东华韬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点胶、固化、灌胶、各类型焊接、印刷锡膏、喷漆、烘干、清洁、PCBA清洗、测试实验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各类型焊接工序、激光雕刻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集中收集至“滤筒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其中TVOC应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应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后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恶臭集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其中非甲烷总烃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引至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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