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股权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32023bj1000534
预算金额21827.5万元
招标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融能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慧13581536656
中标公司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股权
项目名称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股权 | 项目编号 | G32023BJ1000534 | |
---|---|---|---|---|
转让底价 | 21827.50万元 | 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8-31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09-27 | |
所在地区 | 陕西省西安市 | 所属行业 | 货币金融服务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北京融能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联系人:梁慧 / 联系电话:13581536656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周昕怡 / 联系电话:010-66295542 | 部门负责人:张晶 / 联系电话:010-66295732 |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并通过受托交易服务会员或自行与项目负责人确认已完成北交互联综合交易服务管理平台的意向受让方登记。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受让。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信息披露期
- 竞价方式
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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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陕西省西安市(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二号陕煤化集团大楼四层) | |||
法定代表人 | 杨璇 | 成立日期 | 2012-07-03 | ||
注册资本 |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货币金融服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610000598794107W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委托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融资租赁。(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涉及许可证、资质证经营的凭许可证、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 | 91人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5.6 | |||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33.33 | |||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6.07 | |||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37717.26 | 35098.51 | 26122.1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716135.43 | 4283907.64 | 432227.79 | ||
审计机构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 | |||
2023年07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70182.86 | 37376.21 | 28030.4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514902.89 | 5074792.64 | 440110.25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对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等法规规定的财务公司出资人资格条件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意向受让方应了解并认可接受本项目披露的全部内容。北交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其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并且即使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亦不必然能获得监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并作为标的股权的持股股东。 2、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
---|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楼3层302)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程志明 | 成立日期 | 1997-11-18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其他金融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179100676E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100015058K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3-08-18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决议文件名称 |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股权 | ||
---|---|---|---|---|
转让底价 | 21827.50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后,应在信息披露期间提交受让申请,同时交纳65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信息披露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2、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应收取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动态报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5)意向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6)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 4、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为由要求退回保证金和转让标的。 5、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本方已自行对照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已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以判断本方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知晓北交所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本方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若因本方原因未能获得监管机构批准同意,本方承担相应全部违约责任。(2)本方同意自交易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履行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报批程序。(3)本方同意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4)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信托受让、委托受让。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65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本项目选择动态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 |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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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 (1)自由报价期为22个工作日 (2)限时报价周期为120秒 (3)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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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附件:产权交易合同.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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