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庄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鹤大线及丹东线区间测速和定点测速设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金额
38.6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szbcg-2024-121
预算金额38.67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警官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庄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鹤大线及丹东线区间测速和定点测速设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2024年07月17日 12:1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鹤大线及丹东线区间测速和定点测速设备改造工程
品目

货物/设备/雷达、无线电和卫星导航设备/雷达配套设备/其他雷达配套设备

采购单位庄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行政区域庄河市公告时间2024年07月17日 12:1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小区延安路南段722-9号1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小区延安路南段722-9号1层)。
预算金额¥38.6726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雪
项目联系电话0411-89716299
采购单位庄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庄河市三寰大街75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警官
代理机构名称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小区延安路南段722-9号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倪雪0411-89716299

项目概况

鹤大线及丹东线区间测速和定点测速设备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小区延安路南段722-9号1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ZBCG-2024-121

项目名称:鹤大线及丹东线区间测速和定点测速设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672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672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安装抓拍主机8台,雷达23台,补光灯23台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处罚期内不良记录,且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注:①截至开标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xyln.ln.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gov.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②投标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8日  至 2024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小区延安路南段722-9号1层)

方式: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请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 建造师注册证上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小区延安路南段722-9号1层)接受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小区延安路南段722-9号1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小区延安路南段722-9号1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庄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庄河市三寰大街757号        

联系方式:张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小区延安路南段722-9号1层            

联系方式:倪雪0411-89716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雪

电 话:  0411-8971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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