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总工会饭堂食品及原辅材料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8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现就“广州市总工会饭堂食品及原辅材料配送服务项目”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递交材料参与比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总工会饭堂食品及原辅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Agzgh20240524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85万元
(五)采购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六)采购要求:
1.配送企业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各类制度:
(1)《食品卫生、食品质量检验制度》;
(2)《消费投诉处理和食品卫生安全承诺制度》《从业人员健康制度》;
(3)《进货验收和不合格食品下柜、召回、销毁制度》;
(4)《食品准入台帐登记制度》;
(5)《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卫生检查制度》;
(6)《食品留样管理制度》《食堂食品中毒应急预案》;
(7)《除四害管理制度》《送货不达应急预案》;
(8)其他相关制度。
2.配送企业的资格要求
配送企业必须保证各类证照齐全、有效。
(1)配送企业所经销的食品均应按规定索取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质量安全定点检测有效检验报告、食品包装上所明示的各类荣誉证书等各种有效的证明,其索证有效率达100%,从市场上采购的食品应向供货商索取“明示卡”或其他有效凭证。
(2)配送企业必须保证配送的食品具有工商、质监部门认可的检验合格证书,蔬菜需具备工商、质监等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凡是《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销售“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
(3)配送企业的检测室设置、配备、管理,必须得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
(4)参与食品配送的相关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3.配送企业的工作职责
(1)按照机关饭堂下达的配送数量,及时保质、保量完成配送任务,确保食堂正常运行。
(2)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并向饭堂出具质检报告。
保证提供“绿色、清洁、健康、放心”的粮油、蔬菜等食品;所有粮油、蔬菜、肉制品、水产品、调味品等必须从正规渠道如蔬菜生产基地、定点屠宰场等采购,确保安全、放心食用。
所供肉类必须经检验部门检验检疫,做到肉色新鲜,无变质现象。
所供蔬菜无枯萎黄叶、无泥沙杂质清洁新鲜,符合绿色蔬菜、无公害蔬菜的国家有关标准,并做到每批次均经检验,四十八小时留样备查。
生熟食品必须按照食品卫生安全相关要求分类仓储保鲜,分类包装送货。
(3)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应根据当月物价部门提供的市场零售价格为基准。
4.对配送企业的其他要求
(1)配送企业必须做到服务态度良好,配送食品及时。
(2)企业要确保进货源头安全,建立进货台账,确保食品质量。
(3)配送企业每月安排专人制作及配合核对汇总版电子收货单/送货明细表,提供的报价和收货单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全品类)结算,当月如有采购的食材不在报价内,配送企业需要及时补充相关报价。
(4)配送企业必须及时、按质、按量配送食品,并附本次食品安全检测报告,不得无故推诿或缓送。并自觉接受市总职能部门的检查。因配送企业缓送造成饭堂需自行采购食材的,采取就近采购原则,如自行采购食材的价格超出报价的,超出部分费用由配送公司承担,市总饭堂按照相应菜品报价与配送企业进行结算。
(5)机关饭堂早餐需要的手工类包点,配送公司需按饭堂要求提供,不得私自更换,如未报备同意而产生的差价由配送公司承担。
(6)配送企业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如有变动需书面报备采购方。
(7)如遇临时接待,配送企业按照紧急程度积极响应,优先周边调配,要求一小时内送到;
(8)配送企业要加强自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9)配送企业在确立配送工作前必须与广州市总工会签订供需合同,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广州市总工会档案室备案一份。
(10)食品配送时,配送企业应根据机关饭堂每周提供的菜单采购,并进行安全检测,及时送达;机关饭堂组织管理人员进行验收、验证,索取检测报告。
(11)机关饭堂可根据具体情况对部分有合法票据且质量优良食品自行进行采购。
(12)能随时接受广州市总工会对承办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13)若因食品配送质量问题、采购把关不严等原因而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配送企业业主、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的相关责任;对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以下资格审核材料,并在材料中签字和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期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失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报价时间
2024年5月27日17时至2024年6月5日17时。
四、提交报价及方案的方式
需提交4份纸质版(1份正本、3份副本)、1份PDF电子版文件(刻录光盘或U盘)。报价材料的内容应当清晰、准确(不清晰部分的材料视为无效材料,比选时其相对应的评分记“零分”),并做好盖章封存工作。可选择专人送达或邮寄方式提交材料,不接受到付邮寄。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230号210室;
项目需求解答:姚女士,联系电话:83188117;
采购办联系人:邱先生,联系电话:83188057。
附件:1.广州市总工会饭堂食品及原辅材料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比选评分说明
2.报价单
广州市总工会
2024年5月27日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总工会饭堂食品及原辅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Agzgh20240524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85万元
(五)采购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六)采购要求:
1.配送企业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各类制度:
(1)《食品卫生、食品质量检验制度》;
(2)《消费投诉处理和食品卫生安全承诺制度》《从业人员健康制度》;
(3)《进货验收和不合格食品下柜、召回、销毁制度》;
(4)《食品准入台帐登记制度》;
(5)《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卫生检查制度》;
(6)《食品留样管理制度》《食堂食品中毒应急预案》;
(7)《除四害管理制度》《送货不达应急预案》;
(8)其他相关制度。
2.配送企业的资格要求
配送企业必须保证各类证照齐全、有效。
(1)配送企业所经销的食品均应按规定索取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质量安全定点检测有效检验报告、食品包装上所明示的各类荣誉证书等各种有效的证明,其索证有效率达100%,从市场上采购的食品应向供货商索取“明示卡”或其他有效凭证。
(2)配送企业必须保证配送的食品具有工商、质监部门认可的检验合格证书,蔬菜需具备工商、质监等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凡是《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销售“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
(3)配送企业的检测室设置、配备、管理,必须得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
(4)参与食品配送的相关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3.配送企业的工作职责
(1)按照机关饭堂下达的配送数量,及时保质、保量完成配送任务,确保食堂正常运行。
(2)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并向饭堂出具质检报告。
保证提供“绿色、清洁、健康、放心”的粮油、蔬菜等食品;所有粮油、蔬菜、肉制品、水产品、调味品等必须从正规渠道如蔬菜生产基地、定点屠宰场等采购,确保安全、放心食用。
所供肉类必须经检验部门检验检疫,做到肉色新鲜,无变质现象。
所供蔬菜无枯萎黄叶、无泥沙杂质清洁新鲜,符合绿色蔬菜、无公害蔬菜的国家有关标准,并做到每批次均经检验,四十八小时留样备查。
生熟食品必须按照食品卫生安全相关要求分类仓储保鲜,分类包装送货。
(3)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应根据当月物价部门提供的市场零售价格为基准。
4.对配送企业的其他要求
(1)配送企业必须做到服务态度良好,配送食品及时。
(2)企业要确保进货源头安全,建立进货台账,确保食品质量。
(3)配送企业每月安排专人制作及配合核对汇总版电子收货单/送货明细表,提供的报价和收货单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全品类)结算,当月如有采购的食材不在报价内,配送企业需要及时补充相关报价。
(4)配送企业必须及时、按质、按量配送食品,并附本次食品安全检测报告,不得无故推诿或缓送。并自觉接受市总职能部门的检查。因配送企业缓送造成饭堂需自行采购食材的,采取就近采购原则,如自行采购食材的价格超出报价的,超出部分费用由配送公司承担,市总饭堂按照相应菜品报价与配送企业进行结算。
(5)机关饭堂早餐需要的手工类包点,配送公司需按饭堂要求提供,不得私自更换,如未报备同意而产生的差价由配送公司承担。
(6)配送企业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如有变动需书面报备采购方。
(7)如遇临时接待,配送企业按照紧急程度积极响应,优先周边调配,要求一小时内送到;
(8)配送企业要加强自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9)配送企业在确立配送工作前必须与广州市总工会签订供需合同,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广州市总工会档案室备案一份。
(10)食品配送时,配送企业应根据机关饭堂每周提供的菜单采购,并进行安全检测,及时送达;机关饭堂组织管理人员进行验收、验证,索取检测报告。
(11)机关饭堂可根据具体情况对部分有合法票据且质量优良食品自行进行采购。
(12)能随时接受广州市总工会对承办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13)若因食品配送质量问题、采购把关不严等原因而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配送企业业主、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的相关责任;对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以下资格审核材料,并在材料中签字和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期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失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报价时间
2024年5月27日17时至2024年6月5日17时。
四、提交报价及方案的方式
需提交4份纸质版(1份正本、3份副本)、1份PDF电子版文件(刻录光盘或U盘)。报价材料的内容应当清晰、准确(不清晰部分的材料视为无效材料,比选时其相对应的评分记“零分”),并做好盖章封存工作。可选择专人送达或邮寄方式提交材料,不接受到付邮寄。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230号210室;
项目需求解答:姚女士,联系电话:83188117;
采购办联系人:邱先生,联系电话:83188057。
附件:1.广州市总工会饭堂食品及原辅材料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比选评分说明
2.报价单
广州市总工会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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