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林石化转型升级项目防火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金额
1341.79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吉林石化转型升级项目防火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转型升级项目防火工程专业分包 (项目名称)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石油股份工程〔2023〕37号、石油物装〔2022〕145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工程回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吉林省(自治区、直辖市)吉林市、龙潭县(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项下各装置(包括30 万吨/年环氧乙烷装置、染料厂小总体、60万吨/年苯乙烯、4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乙烯小总体公用工程、乙烯小总体油品罐区、40 万吨/年乳液法 ABS 装置、20万吨/年本体法ABS装置、5万吨/年顺丁橡胶装置)钢结构、设备防火工程。
2.3计划工期
(1)40 万吨/年乳液法 ABS 装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 2025 年 6月 30 日(工期根据业主要求调整,投标方应当响应);
(2)5万吨/年顺丁橡胶装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 2025 年 5月 30 日(工期根据业主要求调整,投标方应当响应);
(3)20万吨/年本体法ABS装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 2025 年 6月 30 日(工期根据业主要求调整,投标方应当响应);
(4)30 万吨/年环氧乙烷装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 2025 年 6月 30 日(工期根据业主要求调整,投标方应当响应);
(5)染料厂小总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 2025 年 3月 30 日(工期根据业主要求调整,投标方应当响应);
(6)4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 2025 年 5月 30 日(工期根据业主要求调整,投标方应当响应);
(7)60万吨/年苯乙烯装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 2025 年6月 30 日(工期根据业主要求调整,投标方应当响应);
(8)乙烯小总体公用工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 2024 年11月 30 日(工期根据业主要求调整,投标方应当响应);
(9)乙烯小总体油品罐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 2024 年11月 30 日(工期根据业主要求调整,投标方应当响应);
2.4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项下各装置(包括30 万吨/年环氧乙烷装置、染料厂小总体、60万吨/年苯乙烯、4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乙烯小总体公用工程、乙烯小总体油品罐区、40 万吨/年乳液法 ABS 装置、20万吨/年本体法ABS装置、5万吨/年顺丁橡胶装置)钢结构、设备防火工程,具体范围以签订合同为准。
招标内容:钢结构及设备防火工程 。
工程量:
以下为暂估工程总量,具体数量以设计图纸、实际变更或甲方委托数量为准:
序号 | 结构 | 耐火类别 | 耐火极限 (小时) | 计价单位 | 暂估工程量 |
1 | 钢结构 | 膨胀型 | 1.5 | 平方米 | 900 |
膨胀型 | 1.0 | 平方米 | 990 | ||
膨胀型 | 0.5 | 平方米 | 990 | ||
2 | 室内钢结构 | 非膨胀型 | 2.0 | 平方米 | 64666 |
非膨胀型 | 1.5 | 平方米 | 1270 | ||
非膨胀型 | 1.0 | 平方米 | 1220 | ||
3 | 室外钢结构 | 非膨胀型 | 3.0 | 平方米 | 1670 |
非膨胀型 | 2.5 | 平方米 | 4100 | ||
非膨胀型 | 2.0 | 平方米 | 223640 | ||
非膨胀型 | 1.5 | 平方米 | 4450 | ||
非膨胀型 | 1.0 | 平方米 | 1270 |
其中标段(标包)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招标控制价:3 个标段,估算金额: 4230.2303万元(含 %增值税)。招标控制价4209.8150万元(含9 %增值税);其中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1764.8434万元 (含 9 %增值税);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1341.7900万元 (含 9 %增值税);第三标段招标控制价1103.1816万元 (含 9 %增值税)。(请注意本次招标原则:兼投不兼中。兼投不兼中原则,评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在一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不参与二标段评标,不得成为二标段的推荐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6付款条件
2.6.1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或汇票或商票 。
2.6.2工程款申请、支付及结算: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承包方确认分包方上报的月工程进度报告中的工程量后,承包方扣除分包方在承包方发生的费用,按承包方签证进度的 80 %支付进度款;支付分包方进度款前,分包方每月按签证实际进度额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包方不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方有权不支付工程进度款,不构成承包方违约。
工程按月进行进度结算,分包方按照承包方认可的格式,在每月20日前向承包方提交一套本月已经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量报表(一式四份,按合同中确定的单价及已完施工图工程量核算并载明分包方自己认为有权得到的款额以及构成有权得到款额的详细计算书)以及包括分包方编制的详细月进度报告在内的所有证明文件。并同时提供上月全部工人的工资发放凭证原件。工资发放凭证内容不限,但至少应包括月份、工人姓名、当月工资金额、工人收到工资的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员工签字确认内容。分包方无法提供上月工人发放凭证或仅提供部分工人工资发放凭证的,承包方不予进行当月进度确认及支付(农民工工资管理执行吉林化建人[2020]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见附件1)。该报表应包括下列适用的项目,并按下列顺序排列:
1)报告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已提交的施工文件和已完成的工作的估算合同价值 (不包括下面第2)至5)中所列项目);
2)应扣减分包方在承包方发生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由承包方提供的机械、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费、因分包方管理力量不足而承包方派驻的管理人员费用等;以及承包方委托第三方发生的一切费用。
3)应扣减的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违约罚款;
5)其他应扣款。
承包方根据施工形象进度,按月核定施工进度款并向分包方支付,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时停止支付。预留10%预留金;工程施工结束,经业主或总包方、监理(如有)、承包方竣工验收合格后,分包方按照业主、总包方或承包方要求的格式,将合格的交工文件等所有资料转交给承包方,分包方在28日内将合格的竣工结算资料交承包方项目部初审,承包方扣除分包方在承包方发生的费用,分包结算书最终经承包方审批后,分包方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95 %,预留 2 %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工程完工且未拖欠农民工工资且公示(需要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纸公示,留存报纸)30日后,未发生参建施工人员索要工资的情况时,返还给分包方,否则分包方同意承包方将该笔保证金用于支付分包方拖欠参建施工人员的工资,不足部分,由分包方承担。预留 3 %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分包方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返还质量保证金,否则,视为分包方放弃质保金的返还; 3 %的质保金不计取利息。如果上述保证金不足,承包人保留在分包人剩余工程款中扣除的权利和对分包方提起诉讼追索的权利。
如果有承包方上级主管部门、国家审计部门对本工程进行审计,以其审定的金额为准,对于审计调减的费用,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分包方应当返还承包方;如分包商不予返还,则承包方有权依法进行追索。
2.6.3履约保函
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约后 28 日内自费向承包人提交履约保函,其金额为含税合同价款的 5 %,其有效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分包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止。
2.6.4如果业主未要求甲方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则乙方应当于合同签署30日内,依法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户名称为乙方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后加“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由乙方报项目所在地专用账户监管部门备案,专款专用于本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含乙方直接雇佣的农民工和乙方劳务分包单位的农民工),支付周期为月,按每月农民工工资实际额度划入专户(原则上依据考勤记录核算当期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为含税合同价款的 2 % ,保证金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待工程完工且未拖欠农民工工资且公示(需要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纸公示,留存报纸)30日后,未发生参建施工人员索要工资的情况时,返还给乙方,否则乙方同意甲方将该笔保证金用于支付分包方拖欠参建施工人员的工资,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甲方保留直接对农民工进行支付的权利。专户余额归乙方所有。因为乙方少报、瞒报、预估不足等原因导致专户余额不足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核减并对农民工直接支付,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甲方随时可以拷贝和查验。
如果业主要求甲方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则由甲方依法设立专户,乙方按要求向甲方提供农民工工资清单,由甲方通过专户代发乙方农民工工资,甲方向乙方提供代发工资凭证,乙方则严格履行实名制管理、考勤据实记录、人工费用/农民工工资据实计算、工程进度据实核算、办理工资卡等法定约定义务和各种协助义务,尤其严禁将人工费用、农民工工资进行压缩、隐瞒、扣减以变相转为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
3.2资质要求
3.2.1
£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如资质证书过期且有核发部门延期文件的,须提供相关核发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R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的结果为准。
R具有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级资质。(如资质证书过期且有核发部门延期文件的,须提供相关核发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具备压力管道 ×××级及以上(或压力容器(安装/检维修) ××× 级及以上、或 ××× )有效等级证。(需求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如无要求填写 “/”)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
3.3财务要求
○2021、2022、2023年平均净资产大于等于万元。
○2021、2022、2023年平均净利润大于等于万元。
●2021、2022、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其他要求
需提供近3个年度(2021 ~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2023 年度审计报告未完成,可以提供2020 —2022年度)
成立日期晚于2021 年1 月1 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2项石油化工行业类似工程单个金额在500 万元以上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业绩。(合同协议书为准)
○其他要求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需承诺)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评审现场查询)。
3.5.6其他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2023年)已被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年度评价不合格和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黑名单的单位不能参加投标。
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现场核实为准)。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7.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检员)、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员)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需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与社会保险证明)。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响应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其提供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社会保险证明中缴纳单位应与供应商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不认定为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承诺书)。
3.7.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7.3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8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
□接受
3.8.1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
3.8.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
3.8.3应满足下列要求/。
3.9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2020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0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0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严重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1 个标段排名第一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中标1 个标段
●其他要求
农民工工资管理执行吉林化建《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起始时间2024年8月16日16:00时至2024年8月2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具体操作见公告附件《投标人注册报名购买标书及保证金相关流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提前自行测试能否用U-key上传投标文件,如不能,请及时联系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解决。因U-key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9月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拾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
递交方式:电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款项存入招标机构指定的账户,银行保函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递交给招标机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中装订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未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具体操作见公告附件《投标人注册报名购买标书及保证金相关流程》。
投标保证金为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提交,开标时间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中装订银行保函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4年9月6日08时30分
7.2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
现场开标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31号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东楼四楼开标室。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31号
邮 编:132021
招标机构: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8)
联 系 人:
电 话:0432-6397526218600161521
传 真:0432-63973818
电子邮件:jiangcheng-hqc@cnpc.com.cn
注: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人;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关于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购买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400电话接听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00-17:00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10-62069351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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