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b-2024-12240
预算金额3303.38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宇020-87188543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宇航13302231008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4年广东公司动环监控系统前端采集设备框架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2024年广东公司动环监控系统前端采集设备框架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按照2024年广东公司动环监控系统前端采集设备框架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ZJZB-2024-12240)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招标结果如下:
(一)中标人情况

序号

产品

中标人(按综合排名排序)

中标人数量

1

动环监控系统前端采集设备

维谛技术有限公司

2

2

深圳力维智联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12日,共3天。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8月9日

2024年广东公司动环监控系统前端采集设备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广东公司动环监控系统前端采集设备框架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4-1224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监控采集单元(SU)8000台、交流动环监控采集电表和直流动环监控采集电表共计4500台、16路温度采集设备套装1000台、32路温度采集设备套装1000台、传感器/变送器配件8000套、接入调试主采集单元SU8000台、接入调试传感器(智能型)12000台、接入调试动环监控采集电表4500台、纳管接入调试电源空调智能口8000台、接入调试微模块系统470套、接入调试中央空调BA系统200套、采用直流-48V供电的光猫400台、采用直流-48V供电的小型交换机(路由器)400台。
项目完成期:接收买方采购订单后20个日历日内将订单设备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到货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保修期:36个月,保修期从终验合格后开始计算。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1、 如有效投标人数量为4个及以上:推荐综合排名前3名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划分为2个份额,中标人为2个:
如第2名评审价格低于或等于第1名评审价格1.1倍,则:
份额一:数量为本次采购数量总量的60%;
份额二:数量为本次采购数量总量的40%。
如第2名评审价格高于第1名评审价格1.1倍,则:
份额一:数量为本次采购数量总量的70%;
份额二:数量为本次采购数量总量的30%。
2、如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个或不足3个,则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3303.384万元(不含税)及单项最高限价(基础价最高限价为1400元/台(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单项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本次招标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以下特殊情况除外:(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1.7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3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3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与投标产品同品牌的动环监控系统(含软硬件)的销售业绩。
备注:
1) 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及发票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发票),业绩统计(时间及金额)以发票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
2) 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 合同与发票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21日8时30分至2024年5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4.
5.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9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20000.00元。
6. 样品的递交
1)送检样品要求:
样品主件:SU主机1台(含电源、连接线缆、接线端子等)
附件要求:
1、 三相交流动环监控采集电表1套(含50A电流互感器、电压采集传感器);
2、 直流动环监控采集电表1套(含500A电流互感器、电压采集传感器)
3、 水浸传感器、定位水浸传感器、液位传感器各1套
4、 温湿度传感器1套(支持一个智能口同时并接,不少于8个探头)
软件要求:
提供电源、空调的A接口协议文本及转换文件(标注设备品牌种类型号等信息)
其他:需要厂家现场配合测试。
样品将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样品,由检测支撑单位进行样品处理后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测试,出具检测报告。
2)检测相关费用
本项目检测相关费用为22402.60元,检测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由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统一收取,并与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结算。
检测相关费用提交账户:
收款单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庙前支行
账号:3602001019200328213
样品检测费用,最迟应在样品提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毕,建议在提交样品前,提前完成检测费用的提交。
样品提交地点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88号,联系人:温峻,联系电话:13925081650。
3)检测模式
招标人安排1家检测单位,按本项目检测标准,对样品实施检测,如不按要求送检将影响对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审。(注:如因检测机构的检测进度安排原因,不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具检测结果的,招标人将延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并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4)其他
(a)样品提交时间要求:投标人须在2024年6月11日12:00前,将招标文件规定的样品送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样品主件将被拒绝。送样人在送样时,应携带送样代表授权书、检测费用汇款凭证复印件(如检测费用已提交)。(送样代表授权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b)样品测试结果将作为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样品测试结果的评审应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c)检测指标分两类:A类指标定义为关键性指标,C类指标定义为参考性指标。A类指标若出现1个或以上不合格项,则该样本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判定为不通过。
(d)如投标人中标,其投标报价产品、供货产品与送检样品须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e)非中标人的投标样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样品在供货结束后退还。
(f)截止收样后如送样不足4家,则由招标代理书面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宣告招标失败,并退还已提交的样品。如进行重新招标且样品要求不变的,原已送样的投标人可不需要重新送样,并书面向招标代理确认以原所送样品进行检测;投标人也可在送样截止前重新送样;如有重复送样的,以送样截止时间前最迟送达的样品为准。
7. 投标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
9.
9.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
邮 编:510062
联 系 人:黄宇
电 话:020-87188543
电子邮件:huangyu.gd@chinatelecom.cn
网 址: www.chinatelecom.com.cn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510055
项目负责人:林宇航/辛夏洋/黄斯恩
联 系 人:林宇航
电 话:13302231008
电子邮件:linyh@zjscs.com
网 址:www.zjscs.com
开 户 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43850035289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0日







2024年广东公司动环监控系统前端采集设备框架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广东公司动环监控系统前端采集设备框架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广东公司动环监控系统前端采集设备框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4-12240)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 单位名称:维谛技术有限公司
(2) 投标报价:31220888.45元人民币(含税);27913810.00元人民币(不含税)
(3)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 交货期:接收买方采购订单后15个日历日
(5) 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8月1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14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维谛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1
(6)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深圳力维智联技术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31405446.10元人民币(含税);28078820.00元人民币(不含税)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交货期:我司的交货期为:接收买方采购订单后 14 个日历日内将订单设备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到货后 25 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8月1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14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深圳力维智联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2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上海辉电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26971723.30元人民币(含税);24114740.00元人民币(不含税)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项目完成期:接收买方采购订单后15个日历日内将订单设备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到货后25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8月1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14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上海辉电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3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否决投标情况
广州邦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江苏亚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检测关键条款不通过的情况,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评审关键条款要求,投标被否决。

公示期:2024年8月3日至2024年8月5日,共3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林宇航,13302231008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朱玲,020-87189205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