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外服2024至2025年度涉外团体意外保险邀请函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深圳外服2024至2025年度涉外团体意外保险 | 项目编号: | 241BB0264505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11层 | 项目类型: | 服务 | ||
采购方式: | 邀请招标 | ||||
项目行业分类: | 其他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项目概况: | 1.承保条件:香港、澳门、大陆,非工作时间; 2.本项目预算人数为1300人,年度总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8万元; 3.服务方案: (1)方案一:意外伤害保险:12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保险、境外旅行医疗费用补偿保险:17500元;意外伤害收入津贴保险:每日限额180,最长为120天;丧葬费保险:50000元; (2)方案二:意外伤害保险:25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保险、境外旅行医疗费用补偿保险:25000元;意外伤害收入津贴保险:每日限额180,最长为120天;丧葬费保险:50000元; (3)方案三:意外伤害保险:50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保险、境外旅行医疗费用补偿保险:35000元;意外伤害收入津贴保险:每日限额200,最长为120天;丧葬费保险:50000元; (4)方案四:意外伤害保险:80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保险、境外旅行医疗费用补偿保险:50000元;意外伤害收入津贴保险:每日限额200,最长为120天;丧葬费保险:50000元 (5)方案五:意外伤害保险:100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保险、境外旅行医疗费用补偿保险:50000元;意外伤害收入津贴保险:每日限额200,最长为120天;丧葬费保险:50000元; 4.期限:本次中标后正式订立合同之日起算一年,期满后招标人有权决定终止合同或以本项目成交价格及服务约定续签服务合同一年。 | ||||
邀请函名称: | 深圳外服2024至2025年度涉外团体意外保险邀请函 | 发送时间 | 2024-09-13 02:52 | ||
答复截至时间: | 2024-09-18 02:52 |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 深圳外服2024-2025年度涉外团体意外保险 | 标段/包编号: | 241BB0264505/01 |
报价方式: | 总价包干 | 采购控制价(元): | 480000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启形式: | 线下开启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下递交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
服务期(天): | 365 | 服务期说明: | 1.期限:本次中标后正式订立合同之日起算一年,期满后招标人有权决定终止合同或以本项目成交价格及服务约定续签服务合同一年。 2.服务承诺: (1)提供常设24小时沟通服务专线,可随时与本项目服务专员联系,咨询保险方面的问题; (2)可以即时解答的即时解答,不能即时解答且时间紧急的必须按深圳外服要求时间及时解答,其他情况下原则上应在接报后一个工作日内解答; (3)需要服务专员提供上门现场服务的,应在双方约定服务时间内提供现场服务; (4)设立服务专员负责深圳外服承保及理赔后续工作跟进; (5)需要提供书面咨询意见、咨询成果资料或出具书面意见、报告及其他文书的,应在接报或资料齐全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6)情况紧急的,服务专员应积极配合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完成交办的事务。 3.理赔服务: (1)保险人在收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定;情形复杂需要调查的,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定; (2)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自做出核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保险法规定】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3)保险人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以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4)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4.服务成果 (1)保单结束后须提供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建议书 1 份; (2)每年须完成编集上一年度所有已完结理赔数据的汇总(含电子文档); (3)每年组织开展保险类的培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保险培训、分享交流会等。 |
招标/采购范围: | 1.承保条件:香港、澳门、大陆,非工作时间; 2.本项目预算人数为1300人,年度总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8万元; 3.服务方案: (1)方案一:意外伤害保险:12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保险、境外旅行医疗费用补偿保险:17500;意外伤害收入津贴保险:每日限额180,最长为120天;丧葬费保险:50000; (2)方案二:意外伤害保险:25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保险、境外旅行医疗费用补偿保险:25000元;意外伤害收入津贴保险:每日限额180,最长为120天;丧葬费保险:50000元; (3)方案三:意外伤害保险:50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保险、境外旅行医疗费用补偿保险:35000元;意外伤害收入津贴保险:每日限额200,最长为120天;丧葬费保险:50000元; (4)方案四:意外伤害保险:80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保险、境外旅行医疗费用补偿保险:50000元;意外伤害收入津贴保险:每日限额200,最长为120天;丧葬费保险:50000元 (5)方案五:意外伤害保险:100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保险、境外旅行医疗费用补偿保险:50000元;意外伤害收入津贴保险:每日限额200,最长为120天;丧葬费保险:50000元; 4.期限:本次中标后正式订立合同之日起算一年,期满后招标人有权决定终止合同或以本项目成交价格及服务约定续签服务合同一年。 | ||
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报价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9-13 02:52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9-18 02:52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4-09-18 02:52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 2024-09-19 02:30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4-09-20 02:30 | 开标时间: | 2024-09-20 06:30 |
文件获取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中国凤凰大厦1栋11层 | ||
开标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中国凤凰大厦1栋11层 | ||
邀请函附件: |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对外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26-3中国凤凰大厦1栋11A、11B、11C、11D、11E | ||
联系人: | 蔡宏珊 | 联系电话: | 0755-25986153 | ||
对外监督人员: | 对外监督电话: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