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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和创新评标定标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罗财购〔2024〕19...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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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24〕21 号)的精神,深化罗山县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升政府采购评审公平性,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分散评审及远程异地评审工作常态化,厘清专家评标 和招标人定标的职责定位,探索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范围内自主研究确定中标人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分散评审工作
分散式评标是罗山县政府采购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化评标基础上的推陈出新,将原“业主、评委在一个评标室面对面评标”模式创新为“业主与评委分散到不同评标室评标”的分散式评标模式,通过空间隔离、人员分散,使同一项目“业主与评委、评委与评委”互不见面,评标全过程采用线上语音交流、电子在线监督、全程留痕存档。防止评审人员相互干扰、诱导评标, 阻隔了专家打“熟人分”、“利益分”的情况,强力推动评标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分散评标具体实施方案和流程按照交易中心出台的文件实施。
二、推进远程异地评审工作
罗山县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是指采用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审综合调度系统和电子交易系统,抽取省内异地市专家和外省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
(一)实现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的重要意义
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其重要意义在于:一方面是减少人为干预,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围标、串标,维护交易公平、公正性;另一方面是有效推动资源共享、有利于缓解特定领域专家不足、专家不专的困扰,提高评审质量。
(二)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的场地确认及评审要求
采用远程异地评审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在发布采购公告前,应提前和交易中心做好异地评审对接,并提前熟悉远程异地评审操作流程。场地确认、专家抽取、组织评审、费用支付、档案保存等均按照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及《罗山县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流程》实施。评审小组为3人的,异地专家一般不少于1人;评审小组为5人的,异地专家一般不少于2人;评审小组为7人的,异地专家一般不少于3人。
(三)远程异地评审监督管理
罗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区域内远程异地评审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依法依规处理投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主副场地应予以协助。
三、改进评标方法和评标机制
(一)合理选择最低投标价法
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等项目选用最低投标价法的,采购文件中应突出技术因素,并相应增加权重。
(二)规范异常低价的甄别处理程序
规范评标委员会对异常低价的甄别处理程序,依法否决可能严重影响履约的低价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建议比控制价低30%),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建议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响应采购需求的程度判断),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投理。
采购文件在报价部分可提前向投标企业写明“如果投标企业报价低于预算价较大的,建议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报价情 况说明及有关材料,证明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 避免企业未及时澄清导致投标无效。
(三)推进客观量化评审
政府采购项目应依法合理确定评标时间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按照《罗山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24版)》的原则,积极试行投标人资格、业绩、信用等客观量化评审,提升评标质量效率。
(四)启动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
县财政局会同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推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工作,通过系统设定、规范投标文件格式等方式,屏蔽投标人信息,推进采购活动更加公平开展。
四、完善评标定标机制
(一)优化中标人确定程序,试行评定分离
采购文件可以提前明确专家评标和招标人定标的职责定位,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需求依法自主选择定标方式并在 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人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影响公平、 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应明确定标规则,定标规则应当细化、量化。试行招标人可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范围内按约定的规则自主研究确定中标人,结果报财政部门备案后发布。招标人要做好定标全过程记录和可追溯管理,相关档案要按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要求管理。
(二)健全对评标报告的审核及错误纠正机制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应及时对评标报告的准确性进行审核,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发现评标报告存在错误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纠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为项目复核提供便利。远程异地评审项目,在评审错误明确、事实清楚的情形下,本着提升效率、实事求是的原则经主场评审专家复核后,可以直接纠正。
五、工作要求
各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积极探索,切实将本通知规定落到实处。此项工作将有力促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有效遏制政府采购活动中外部因素对评审工作的不利影响,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透明的政府采购环境。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
2024年10月29日罗山县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和创新评标定标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罗财购〔2024〕1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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