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170万吨/年重油催化装置金属钝化剂采购项目(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ssh-wz-cg-2022-2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韩文锋024-5299085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170万吨/年重油催化装置金属钝化剂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SSH-WZ-CG-2022-2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170万吨/年重油催化装置金属钝化剂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抚顺石化分公司石油二厂1.5Mt/a催化裂化装置由北京设计院设计,于2000年8月建成投产。装置包括催化裂化装置和产品精制装置。2004年5月新增附属于催化裂化装置的汽油降烯烃装置。催化裂化装置包括反应再生、分馏、吸收稳定、烟气能量回收机组、气压机、一氧化碳焚烧炉等部分;产品精制装置包括干气、液化气脱硫,液化气脱硫醇和汽油脱硫醇等部分;汽油降烯烃装置包括反应和分馏部分。
2009年12月3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施新的车用汽油国Ш标准(GB17930-2006),要求汽油中的烯烃含量≤30%(体积分数),硫含量≤0.0015%(质量分数)。
重催采用双提升管汽油降烯烃技术,汽油烯烃含量可达国-Ⅲ标准,但装置能耗较增加约8-10个单位。为了达到生产清洁汽油的同时,尽可能不增加装置能耗,石油二厂调研后决定采用石科院的MIP-CGP降烯烃及增产丙烯专利技术对装置进行改造。
2010年10月重油催化装置进行MIP改造。此次改造由LPEC(洛阳设计院)设计(根据国标),按171万吨/年(远期)和165万吨/年(近期)。年开工时数8400小时,即新鲜原料的处理量分别为203571 kg/h和196429kg/h。
2014年10月增加烟气脱销设施,采用的是WGS工艺,污水送至蜡催PTU。
2017年6月,新增烟气脱销设施,采用的工艺是SCR技术加低氮燃烧火嘴,对余热炉进行新建,与之前的余热炉有所不同,取消前置蒸发器,新增水保护段,在二段蒸发器后增加脱销床层,将省煤器移至余热炉南侧,焚烧炉利旧,更换4个低氮燃烧火嘴,同时增加喷氨设施。
2017年6月进行深度脱硫改造。改造采用河北精致科技有限公司设的液化气深度脱硫醇专利技术,经该工艺深度脱硫后,产品液化气总硫不大于10ppm。
为保证装置长周期平稳运行,金属钝化剂在原料进喷嘴前注入,与原料混合,钝化催化原料中的重金属,防止催化剂中毒。
2.2招标范围:金属钝化剂 满足170万吨/年重油催化装置100%负荷一年的金属钝化剂用量
2.3技术方案: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4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抚顺石化公司实际生产需要供货 。
2.5交货地点:抚顺石化公司中心仓库。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营业范围等信息截图)。
2、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五年内在炼化企业重油催化裂化装置金属钝化剂有过成功使用业绩,含两次以上(含两次)的使用供货合同(原件或原件扫描件)、以及一份使用(或试用)合格的总结。总结中须有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控制指标、使用过程、使用效果、使用结论、用户名称、用户签字、用户公章等,各项信息必须可以进行确认。在抚顺石化公司有成功业绩的投标人需提供前期供货合同复印件,可不提供使用(试用)合格的总结。
3、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须提供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中股东和主要人员信息截图)。
4、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列入抚顺石化公司“黑名单”或者在中油能源一号网显示“终止”或“中止”状态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
注: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的规定,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08日12:00:00时至2023年03月19日23:59:59时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招投标平台,或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4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用已注册账号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择本项目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首次参与投标用户须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投标人须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参与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办理方法相关信息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通知通告-操作指南。
4.4、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内)的模式,目前系统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
(提醒:支付前请先安装昆仑银行支付控件,进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中下载。)
4.5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公司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6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 支付成功后,购买状态变为已付款,潜在投标人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8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致电平台服务热线,见第十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9日13:30:00时(北京时间,24小时制),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 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络等因素影响,以及平台技术支持时间需要,请尽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的上传。)
5.3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支付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汇款信息见第九条。
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保证金专户后,还须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本项目主控台,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完成后,购买状态变为已付款,方为递交成功。
(提醒:如投标人是首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至少提前5日向昆仑银行保证金专户汇款并成功递交保证金,以免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无法汇款和递交,如出现以上问题,请致电平台服务热线,见第十条。)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从其他渠道获取招标信息造成投标人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招标组织单位概不负责。)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9日13:30:00时(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开标
投标人可按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查看开标结果。
八、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
地 址:抚顺市新抚区凤翔路45号
邮政编码:113008
招标项目组织单位: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颐城街43号(天湖桥北金水岸小区南门东200米金水岸售楼处)
联 系 人:韩文锋
邮政编码:113006
电 话:024-52990850 传真:024-52795588 电子邮件:hanwenfeng@petrochina.com.cn
九、投标保证金汇款信息: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6069508
十、系统运维信息: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服务热线: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接入人工座席。
本平台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用户手册》,潜在投标人登录平台后右上角工具中心中下载。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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