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临港大道(两港大道-环湖西二路)综合提升工程-地铁改造设计(含地铁改造咨询)-临港大道(两港大道-环湖西二路)综合提升工程-地铁改造设计(含地铁改造咨询)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静怡1832165501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1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临港大道(两港大道-环湖西二路)综合提升工程-地铁改造设计(含地铁改造咨询)-临港大道(两港大道-环湖西二路)综合提升工程-地铁改造设计(含地铁改造咨询)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磋商邀请

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城市建设交通运输事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临港大道(两港大道-环湖西二路)综合提升工程-地铁改造设计(含地铁改造咨询)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临港大道(两港大道-环湖西二路)综合提升工程-地铁改造设计(含地铁改造咨询)项目

2、 项目编号:[招标代理]20240206273

3、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自贸区临港新片区,项目范围西起两港大道,东至环湖西二路,全长5.2km。本次主要内容为规划银飞路实施中涉及地铁16号线临港大道站冷却塔及排风井改造设计及地铁改造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概况及服务需求)。

工程建安费为677.54万元。

4、 建设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大道与规划银飞路交叉口处。

5、 服务周期:20日历天。

6、 预算金额:800000元(人民币)

7、 最高限价:742600元(人民币)

8、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工作内容履行完毕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

1) 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甲级;

3)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02061700202402191700(现场报名时间:北京时间9:30-110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800515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代理公司现场报名领购

磋商文件售价:600/包件(售后不退,现场现金支付)。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800305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0226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800305

磋商时间:202402261430

四、其它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所需的报名材料:

1) 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如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签署报价文件的需一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证明材料,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时间)。

5)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被授权人签字。原件验看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磋商所需携带材料:

1) 提供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档1份(U盘,应包括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的 PDF版,并保证正常读取。响应文件电子档不作为评审依据,以纸质版正本为准),并密封。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 空白的磋商报价表(最终)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功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供应商关注。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城市建设交通运输事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采购联系人:沈杰 021-68286059

采购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北二路10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静怡 18321655018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二路8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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