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川安昌河“一河两岸”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杜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众妙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0817-38587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0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北川安昌河“一河两岸”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标段)(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北川安昌河“一河两岸”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标段)(项目名称)已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205-510726-04-01-806688】FGQB-009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川禹隆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川禹隆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05-510726-04-01-806688】FGQB-009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car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众妙建设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永昌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标段:北川安昌河“一河两岸”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标段的场景、水舞秀、河道基础亮化及氛围营造、禹王桥景观绿化工程、1#卫生间、2#卫生间、中控、软件、影片制作、污水管网工程及外电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
2.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包括设计、施工总工期)日历,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40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能力;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car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car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公用工程或照明或灯光或夜游或氛围营造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car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由设计负责人兼任car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car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0日00时00分至 2023年2月16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川禹隆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望崇街(服务中心)
邮    编:    /     
联 系 人:杜老师
电    话:1838168000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car 招标代理机构:众妙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工业园仁和春天8幢22层2206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817-3858777
传    真:0817-3858777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2月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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