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裕安区】【成交公示】裕安区融媒体中心平台建设(中央厨房建设)项目【公示中】
金额
167.97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1/05/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裕采d2021f345
预算金额167.97万元
招标公司六安市裕安区融媒体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64-3261987
中标公司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167.9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裕安区融媒体中心平台建设(中央厨房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裕采D2021F345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融媒体中心平台建设(中央厨房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中标(成交)金额:16797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敖秀兰、谢先元、王怀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裕安区融媒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裕安区三馆一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564-3235677。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64-3306130。
2、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釆购质疑和投诉办 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招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釆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査证的;
(5) 对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融媒体中心
地 址:裕安区三馆一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564-3235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高速财富广场2501室
联系方式:0564-3261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64-326198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响应情况表
3.开标一览表
4.二轮报价表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裕采D2021F345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融媒体中心平台建设(中央厨房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中标(成交)金额:16797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裕安区融媒体中心平台建设(中央厨房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主要内容包含融媒体业务平台、新华社县级融媒体专线、新华社现场云直播平台和系统设备四个部分。 服务时间:一年 |
五、评审专家名单:敖秀兰、谢先元、王怀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裕安区融媒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裕安区三馆一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564-3235677。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64-3306130。
2、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釆购质疑和投诉办 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招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釆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査证的;
(5) 对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融媒体中心
地 址:裕安区三馆一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564-3235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高速财富广场2501室
联系方式:0564-3261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64-326198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响应情况表
3.开标一览表
4.二轮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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