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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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截止时间
- 2022-11-21 15: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 2022-11-21 15:00:00
采购公告
条目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阿里河森工公司奎勒河湿地保护区2022年湿地保护与恢复支出项目标段2【网上竞价】 | ||||||||||||||||||||||||||||
项目编号 | 0345HW20220588-02 |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不可修改,不可撤销) | ||||||||||||||||||||||||||||
采购需求 | 采购内容:
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为2022年度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交付时间:签定合同日起5日内供货; 交付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 物品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标准; 售后服务(质保)要求:1年,物联网卡费3年; 交付条件: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满足交付即能使用。 串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关于“串通”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适用。 违约责任:中标供应商应按竞价公告规定日期签署合同、履行约定,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签署合同和履约(如交货量不足、未按时交货、非不可抗力拖延交货或不予交货,质检存在问题等),否则我公司将联系交易平台将其列为不良供应商,根据违约的严重程度限制参加我单位所有采购项目3-5年。同时我公司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其赔尝相应经济损失。违约金偿付标准最低为成交金额的20%。 | ||||||||||||||||||||||||||||
采用指定品牌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为保证统一定价标准,且品牌售后服务好、有保障,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指定品牌型号。 若有异议可在2022年11月15日15:00至2022年11月21日15:00期间以盖章文件向交易场所或采购人提出。 注:产品经销权区域限制不受本公告保护。 | ||||||||||||||||||||||||||||
演示 | 在竞价结束之后,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在3日内按以下要求提供演示: ①演示标准及要求:根据用户方要求对核心部件及软件平台进行演示,演示联系人:张东源 ,电话:15560801110 。 ②演示的审查方法:采购人按公告要求和供应商上传的资格资料进行核对。 ③审查标准:提供的演示内容相当于或优于竞价公告的要求。 注:为保证竞价供应商实质性响应竞价公告,报价排名第一的供应商需在竞价结束后3日内根据用户方要求对核心部件及软件平台进行演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演示或演示结果与竞价公告不符,定为不符合要求,采购方有权拒绝与该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并取消其成交资格,按上述方法由顺延供应商需进行演示,演示结果满足竞价公告并通过采购方评审后,可确定为成交人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 ||||||||||||||||||||||||||||
供应商 资格审查标准 | ⒈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通过“上传报价单”模块线上递交: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 2.1无处于被行政管理部门取消或暂停营业资格的情况(可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承诺);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可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报告或承诺); (3)供应商可以是厂家、代理商或者经销商,其中供应商为代理商或者经销商,须提供东方红鹰及森清正品渠道产品来源证明或授权书(格式自拟); (4)承诺书及声明(详见附件); (5)《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6)《分项报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⒉其他要求: ⑴演示符合采购人要求。 ⑵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⑶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⑴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⑵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⑶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⑷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⑸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⑹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⑺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注: ⒈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中心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⒉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应注意保护,我中心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
报名时间 | 2022年11月15日15:00至2022年11月21日15:00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中心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中心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采购最高限价:总价不得超过535000.00元(含税),各规格单价不得超过标的所列单价。 注: ⒈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含税、装卸费、运输费、安装费、并组织人员运送各项材料演示等全过程伴随的服务费用; ⒉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资格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⒊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 ||||||||||||||||||||||||||||
报价保证金 | ⒈缴纳金额:50000元; ⒉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供应商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⒊退还说明:①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发送至nmgcqcg@163.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②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③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缴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交款账号应与“会员信息”中“银行账号信息”一致。),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中心,若因上述情况造成中心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保证金 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中心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⒈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⒉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
服务费 | ⒈按成交金额的1.2%收取服务费,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计算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⒉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心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中心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
中心 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行号:104191014056 账号:查看“报名回执”(注: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注意保密,禁止对外泄露,否则将会对您的信用产生不良影响) | ||||||||||||||||||||||||||||
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签署(如遇特殊情况经采购人确认可适当延期,最长不超30日),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
结算要求 | ⒈付款方式:货物全部进场验收合格且收到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付全款。 | ||||||||||||||||||||||||||||
发布媒体 | ⒈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http://www.nmcqjy.com/) ⒉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平台( ⒊e交易(http://www.ejy365.com/),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 ||||||||||||||||||||||||||||
异议 | 供应商应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1)针对竞价公告的异议期: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止竞价结束;(2)针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 | ||||||||||||||||||||||||||||
联系方式 |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刘宇晨 联系电话:18586098120 技术支持:0471-3473040 采购单位: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阿里河森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武丹 联系电话:13134927277 | ||||||||||||||||||||||||||||
操作指南 | https://nmgcqjy.ejy365.com/news/detail/51782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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