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邑县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杨运凯名下被执行人杨运凯名下土地使用权及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13.00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00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河北省武邑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6日10时至2022年7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杨运凯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武国用(2005)第6781号)和房产(房产证号:武字第9901214号)。

其中有证房产为:四层楼(今生缘大酒店),混合结构,证载建筑面积1924平方米;内置步行梯1部,楼外步行铁梯1部,楼南电梯1部(未在证载建筑面积内);1层为大堂,2层为包间,3-4层为婚宴大厅。

无证房产为:院内局部二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389.86平方米;东房,混合结构,建筑面积188.8平方米;北房,钢结构,建筑面积768.2平方米。

附属构筑物:砖砌围墙,84米;院内硬化,482.34平方米;轻钢棚,95.94平方米。

租赁情况:该标的物中东环路沿街门店四层楼房一套(原乐宇大酒店)有租赁,租赁期限为十年(自2019年9月5日起至2029年9月5日止),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9月5日,租金交纳方式为一次性付清。该标的物中后院同样存有租赁情况,租赁期限为五年,租金交纳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评估价值为13,850,933.83元。

该标的物上有抵押权,抵押权人为武邑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桑村信用社。

起拍价为11967400元,保证金为1000000元,增价幅度为50000元。

其他具体描述详见评估报告。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13日前与本院联系。

四、咨询时间:自2022年7月4日起至2022年7月8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展示时间:2022年7月7日10时至11时进行现场展示,有意看样者请于提前与本院联系。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七、本次拍卖事项已通知本案当事人,及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十、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未咨询、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十一、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十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与本次过户相关的双方需缴纳的一切税、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目前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由被执行人承担,契税由买受人承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依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交纳,请竞买人人自行前至相关单位查询。具体应负担的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具体金额及详细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衡水市武邑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7月20日16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 武邑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邑县支行,账号:6228402137055719467),并于2022年7月22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拍卖余款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所以建议买受人提前完成余款支付,以免延误缴纳期限)

十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五、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纳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十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8631850035 王法官

监督电话:0318-5718669

本院地址:衡水市武邑县建设东路

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9、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京东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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