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六合区中央粮食作物主要病虫害防治药剂采购项目 JSZC-320116-MLLH-T2024-000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延安路2号1幢501室(茉莉六合(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09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6-MLLH-T2024-0003
项目名称:2024年六合区中央粮食作物主要病虫害防治药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9.400000万元(采购包1:100.000000万元;采购包2:99.4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分包1:100万元,分包2:99.4万元,高于此价格按无效报价处理。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
采购需求:
拟从“2024年江苏省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名录”中选用9%吡唑醚菌酯微囊悬浮剂、1000亿CFU/克枯草芽孢杆菌水分散粒剂,实施地点覆盖全区9个街镇,具体运送地点由甲方指定。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分包号 |
农药类别 |
农药品种 |
农药规格 |
最低供货量 |
备注 |
1 |
水稻杀菌剂 |
9%吡唑醚菌酯微囊悬浮剂 |
600g/瓶 |
6150千克 |
最终供货量的5%提供小包装(60g/瓶) |
2 |
1000亿CFU/克枯草芽孢杆菌水分散粒剂 |
1000g/袋 |
10200千克 |
最终供货量的5%提供小包装(100g/袋) |
|
注:本项目共分为2个分包,同一个供应商可同时参与多个分包,并可在多个分包中同时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即可兼投兼中。(评标顺序按分包号顺序进行)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质保期二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成交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若为农药生产厂家,须提供所投产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产品质量标准证;投标供应商若为农药经销商,须具备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农药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产品质量标准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延安路2号1幢501室(茉莉六合(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方式:①现场获取: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延安路2号1幢501室(茉莉六合(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场获取。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②网上获取:投标申请人将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5677271@qq.com,并注明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在收到以上电子资料后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电子采购文件。因未留联系方式导致投标单位未能及时获取采购文件的,我司概不负责。电子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0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延安路2号1幢501室(茉莉六合(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08-0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延安路2号1幢501室茉莉六合(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2、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4、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南京市六合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南路268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5-57751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茉莉六合(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延安路2号1栋5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921418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3921418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