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9万元
招标联系人穆彬022-2618646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长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学松022-28450216
标书截止时间2018/12/07
投标截止时间2018/12/13
公告正文

  天津市长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2018年反恐最小作战单元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2018年反恐最小作战单元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彬

项目联系电话:022- 2618646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律纬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穆彬 022- 261864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长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学松022-28450216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包:2018年反恐最小作战单元服装 1 特警夏战训 100 套2 特警春秋战训 100 套3 棉服 19 套4 特警冬战训 119 套5 特警战训鞋 119 双6 特警半指手套 119 付7 特警战训帽(冬) 119 顶8 特警腰带 119 条第二包:2018年反恐最小作战单元装具 1 催泪瓦斯 1200 支2 多功能抓捕叉 100 把3 防暴盾牌 120 个4 齐眉棍 120 根5 新型机械警棍 1000 根6 防割手套 600 双7 防刺服(03标) 120 件8 防暴头盔 100 顶9 钢叉 200 把10 约束带 1000 条11 臂盾 83 个12 爆闪灯 50 套13 急救包 100 个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可兼中兼得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 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 5.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 须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会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以截屏方式留存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由查询人员在截屏纸质文件上标注查询时间并签字或盖章,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9.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12月13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2月03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长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A座5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方式:须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等,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包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2月13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13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长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A座5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2月1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长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A座5楼)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彬

项目联系电话:022- 26186465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会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以截屏方式留存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由查询人员在截屏纸质文件上标注查询时间并签字或盖章,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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