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2〕172号)批准建设,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2〕152号)批复了本项目初步设计。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北交投蕲太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蕲春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蕲春县株林镇南陈应垅村附近,对接蕲太高速蕲春西段终点,设置株林枢纽互通与麻阳高速交叉,之后路线向东北展线,在刘河以北设刘河互通接406省道,至狮子东设狮子互通接226县道,于张塝西设张塝互通接205省道,在大同镇东设大同互通接205省道,止于檀林以东的碾下村樟树湾附近(鄂皖省界),对接蕲太高速安徽段。
项目全长约49.571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0米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其他技术标准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线设置桥梁11654m/27座,其中特大桥1232m/1座,设隧道5173.5m/5座,其中长隧道4036m/2座;设置互通立交5处,其中枢纽互通1处,出口互通4处;同步建设匝道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路政营房1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以及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项目概算总投资67.94亿元,建设工期36个月。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批复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房建区场坪、机电预留预埋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沿线设施工程(不含机电工程和房建工程)、绿化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不含环保咨询监测监控及验收、水保咨询监测监控及验收)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规定并经委托人授权的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职责范围的全部施工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QTDJL-1标段。
计划监理服务期限:1915日历天,其中施工期1185日历天(施工准备阶段90日历天,施工阶段109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预计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为2022年10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679419/494766万元。
2.3监理机构:
本项目设置 一 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总监办由中标人组建,并组建工地试验室。总监办同时履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职责(按监理工作需要,总监办下设3个现场监理组),并负责对现场监理组、机电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招标人另行依法确定)、房建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招标人另行依法确定)进行管理和监督。现对本项目总监办进行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2)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列为D级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本项目各标段中标人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标段的监理任务。
(4)与已取得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施工资格的施工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监理单位,不得参与相应施工标段的监理投标,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9日24:00 时止(北9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交投蕲太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蕲春县李时珍工业园区东壁大道与西环大道交汇处
邮政编码:43530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027-84260561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501号
邮政编码:100101
联 系 人:王先生、申先生
电话:010-51656899-836
传真:010-59273266
电子邮件:bjztc3@163.com
网址:www.bjztc.com
2022年9月27日
招标公告附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QTDJL-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3、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中如实以框图形式详细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5、投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招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8、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单位,或不具备上表要求的相应试验检测资质需委托具备相应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对本工程进行试验检测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双方的试验检测委托协议书。中标后,该单位不得更换。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QTDJL-1 |
同时满足: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 1 项单个监理标段里程3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工作(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工程); (2)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座单洞连续长度不小于1000m新建高速公路隧道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应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近年完成的类似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该业绩不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隧道业绩按如下方式认定:连拱隧道按实际完成长度计算长度;完成整座分离式隧道的,按其该隧道左洞或右洞中较长的计算长度;完成分离式隧道的部分工程量的(如左右洞各约完成一半),按其完成左洞长度或其完成右洞长度中较长的计算长度;在按上述计算标准满足长度要求的情况下,完成整座隧道(连拱隧道或分离式隧道),按1座计算;完成分离式隧道左右洞各一部分长度的,按1座计算。
4、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5、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已完成项目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交工日期为准)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7、投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今年完成的类似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QTDJL-1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2020年度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列为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负责人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取消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3、应提供投标人2020年度全国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网站截图或文件等);未参与评价的,应附材料进行说明。
4、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QTDJL-1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3、近5年至少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
副总监理工程师(分管桥梁工程)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3、近5年至少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
|
副总监理工程师(分管路基、路面工程)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3、近5年至少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
|
试验室主任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或工地试验室主任或监理试验室主任。 |
|
安全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工程师;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持有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3、近5年至少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 |
|
合 计 |
5 |
注:
1、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证明材料:①职称证以及以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②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4月至6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该人员参加2022年4月至6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③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2、试验室主任证明材料:①职称证以及以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②拟承担本项目的试验检测机构的所属社保机构出具2022年4月至6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试验室主任参加2022年4月至6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体现的试验检测机构名称应与本项目投标人所委托的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③应提供业主出具的标明有项目名称、交工验收时间、人员姓名及担任职务等内容的履约证明材料。
3、安全负责人证明材料:①职称证以及以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②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4月至6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安全负责人参加2022年4月至6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③应提供业主出具的标明有项目名称、交工验收时间、人员姓名及担任职务等内容的履约证明材料。
4、单个合同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5、近5年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6、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专业职称。
7、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主要监理人员到岗承诺函,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满足相应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无需填写。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QTDJL-1 |
/ |
/ |
/ |
/ |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要求 |
QTDJL-1 |
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营业收入均不少于 3000万元人民币。 |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财务状况表”,并在 “财务状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名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实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你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财务状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7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4 |
投标保证金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5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副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试验室主任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主要监理人员到岗承诺函、技术建议书、财务状况表。 |
6 |
投标报价 |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7 |
监理服务期限 |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监理服务期或填写的监理服务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8 |
质量要求 |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质量要求或填写的质量要求低于“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及监理合同相关要求”的规定。 |
9 |
安全目标 |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规定 |
10 |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11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无效 |
12 |
资质证书 |
资质证书无效,且未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截图证明以证明其资质证书有效。 |
13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供以下任一材料: (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2)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14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3)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所附证明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即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包括监理资质证书、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6)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中如实以框图形式详细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7)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单位,或不具备上表要求的相应试验检测资质需委托具备相应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对本工程进行试验检测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双方的试验检测委托协议书。 |
15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 1 项单个监理标段里程3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工作(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工程)。 (2)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座单洞连续长度不小于1000m新建高速公路隧道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3)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应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隧道业绩按如下方式认定:连拱隧道按实际完成长度计算长度;完成整座分离式隧道的,按其该隧道左洞或右洞中较长的计算长度;完成分离式隧道的部分工程量的(如左右洞各约完成一半),按其完成左洞长度或其完成右洞长度中较长的计算长度;在按上述计算标准满足长度要求的情况下,完成整座隧道(连拱隧道或分离式隧道),按1座计算;完成分离式隧道左右洞各一部分长度的,按1座计算。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是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不是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 (6)投标人近5年完成的业绩交工验收时间(已完成项目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交工日期为准)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
17 |
信誉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的; (2)投标人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投标人2020年度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D级的;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ttp://www .gsxt. 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ttp://zxgk .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 (8)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ttp://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9)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负责人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取消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的; (10)投标人未在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的。 |
18 |
主要监理人员 |
l、总监理工程师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3)近5年至少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2、副总监理工程师(分管桥梁工程)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3)近5年至少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3、副总监理工程师(分管路基、路面工程)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3)近5年至少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4、试验室主任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项目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或工地试验室主任或监理试验室主任。 5、安全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持有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3)近5年至少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 6、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副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试验室主任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及任职经历。 (3)试验室主任、安全负责人应提供业主出具的标明有项目名称、交工验收时间、人员姓名及担任职务等内容的履约证明材料。 (4)近5年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5)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主要监理人员到岗承诺函,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满足相应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副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拟委任的试验室主任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无需填写。 (6)投标人还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4月至6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主要人员参加2022年4月至6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如试验室主任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人员,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所属社保机构出具2022年4月至6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试验室主任参加2022年4月至6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体现的试验检测机构名称应与本项目投标人所委托的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 (7)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专业职称。 |
19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营业收入均不少于 3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 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20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21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标段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
22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虛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2 |
投标文件的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第二信封投标函、报价清单说明、监理服务费报价表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报价清单说明文字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3)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4)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5)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费低于投标总报价(监理服务费用)的5%。 (6)施工期阶段的工地试验室监理服务费低于投标总报价(监理服务费用)的30%。 |
4 |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5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
6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4)不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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