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182020000013
预算金额7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万方仪028-6137557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财政金融局财政一体化系统实施服务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5101182020000013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财政金融局财政一体化系统实施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博众慧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35号1栋7楼704号
中标(成交)金额 78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财政一体化系统实施服务。服务范围: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财政金融局。服务要求: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成交后,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3.采购人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4.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实施服务。服务标准:成都市自2008年开始进行“金财工程”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大平台”系统)建设以来,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为财政改革顺利推进、加强财政管理提供了较有力的技术支撑。目前,信息系统已广泛应用于预算、执行、统计分析等各个环节,取得了显著的应用成效,形成了以预算、收支管理为预算、执行主线的系统框架。2018年1月开始成都市财政局就开始使用财政2.0平台的预算执行管理系统,2018年7月开始成都市财政局就开始使用财政2.0平台的预算综合管理系统。现在市财政局的财政核算心业务已实现了预算、执行、核算一体化管理,平台2.0经过多年运行,平台稳定,业务满足日常管理的需要。2020年5月6日,成都东部新区正式挂牌成立,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财政金融局的核心业务管理平台为财政大平台。“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项目业务覆盖面大、涉及部门单位多、技术复杂,同时为了满足财政业务管理的要求,“财政大平台”决定使用成都市财政局的财政一体化平台(财政2.0平台)来满足财政金融局日常业务和管理的需要。1、使用“金财工程”应用支撑新平台:紧跟信息技术发展的步伐,优化平台性能,提高平台易用性,支撑平台和业务系统可分可合部署,合理布局和充分利用软硬件支撑环境资源。支持基础信息共享,支持多年度管理模式、支持预算管理。2、基于新平台实施财政预算执行核心管理系统:通过采用与新平台一致的技术路线和设计架构,实施包括预算管理、国库支付(含计划)、动态监控、公务卡、工资统发、账务管理等在内的财政核心系统,完整描述一级财政资金的来源、数量、用途等要素,为政府财政管理提供结构化数据基础。实现财政系统内部、财政与相关其他部门通过新系统进行数据传输,实现信息的及时交互和高度共享。3、基于新平台的财政专户管理系统:财政专户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各类账户管理,加强财政专户管理。4、基于新平台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基于新平台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切实加强对预算单位实体账户资金的管理,掌握单位账户的设置情况,加强对预算单位实体账户的监管工作;提高银行账户操作的安全性和规范性。5、实施新系统架构:基于新平台的财政系统要从结构上适应未来财政改革的发展要求,能根据管理的需要快速调整,适应财政和管理的需要。为满足以上要求,新系统采用B/S架构,使用IE登录的方式,在查询、填报单据时提供快速定位、检索字段功能,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提高系统的易用性操作,方便用户的使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魏建(协商小组组长)、王会、温全(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该费用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收取(计费基数以采购预算为准)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备案号:(2020)0004号。二、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单一来源论证并于2020年8月28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单一来源论公示五个工作日(单一来源公示链接: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dyly/2c9240ea7431ab21017433a239570439.html)。三、监督部门: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财政金融局;监督电话:028-86360129。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9月9日;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五、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六、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联系人:万方仪;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01或602。七、成本说明: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为790000.00元,在同一地区、同一类型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为:790000.00元;该供应商无往年同类项目合同。八、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注: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及范围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九、本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财政金融局
地址: 成都东部新区市民中心4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老师;联系电话:028-86360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科;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23或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科
电话: 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23或68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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