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营口忠旺铝业有限公司压力管道(压缩空气、蒸汽、热水、氧气)合规验证技术服务辅助工程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hy2024-3541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营口忠旺铝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吴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穆海菲024-23492292
中标公司盘锦华兴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LNHY2024-35411
二、项目名称:营口忠旺铝业有限公司压力管道(压缩空气、蒸汽、热水、氧气)合规验证技术服务辅助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盘锦华兴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乔家1-22-286-102
成交金额(元):人民币肆拾叁万玖仟元整(¥439,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营口忠旺铝业有限公司压力管道(压缩空气、蒸汽、热水、氧气)合规验证技术服务辅助工程
施工范围:营口忠旺铝业有限公司压力管道(压缩空气、蒸汽、热水、氧气)合规验证技术服务辅助工程位于辽宁省营口市。具体为对总长度约14857.43米(以实际检验长度为准)的压缩空气管道、总长度约780米(以实际检验长度为准)的热水管道、总长度约2013米(以实际检验长度为准)的蒸汽管道、总长度约150米(以实际检验长度为准)的氧气管道进行检验的辅助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根据检验机构检验计划辅助完成以上管道的全部检验工作,具体时限服从于检验机构。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王雪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辽221212102582)。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秀铎、马英丽(不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支付标准:代理采购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金额1.5%的代理服务费。
支付金额: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陆仟伍佰捌拾伍元整(¥6,585.00)。
支付形式:电汇。
支付时间:确定成交公告发布后的五个工作日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原因: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确定时间:2024年12月3日;
(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无;
(4)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5)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联系方式:吴老师 024-84126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穆海菲024-23492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海菲
电话:024-23492292
二、项目名称:营口忠旺铝业有限公司压力管道(压缩空气、蒸汽、热水、氧气)合规验证技术服务辅助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盘锦华兴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乔家1-22-286-102
成交金额(元):人民币肆拾叁万玖仟元整(¥439,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营口忠旺铝业有限公司压力管道(压缩空气、蒸汽、热水、氧气)合规验证技术服务辅助工程
施工范围:营口忠旺铝业有限公司压力管道(压缩空气、蒸汽、热水、氧气)合规验证技术服务辅助工程位于辽宁省营口市。具体为对总长度约14857.43米(以实际检验长度为准)的压缩空气管道、总长度约780米(以实际检验长度为准)的热水管道、总长度约2013米(以实际检验长度为准)的蒸汽管道、总长度约150米(以实际检验长度为准)的氧气管道进行检验的辅助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根据检验机构检验计划辅助完成以上管道的全部检验工作,具体时限服从于检验机构。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王雪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辽221212102582)。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秀铎、马英丽(不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支付标准:代理采购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金额1.5%的代理服务费。
支付金额: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陆仟伍佰捌拾伍元整(¥6,585.00)。
支付形式:电汇。
支付时间:确定成交公告发布后的五个工作日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原因: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确定时间:2024年12月3日;
(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无;
(4)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5)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联系方式:吴老师 024-84126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穆海菲024-23492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海菲
电话:024-2349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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