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甘棠江县城段两岸整治工程(三桥至桥头村段南岸)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招标编号 | GXCHLC2021-G008 | ||||
招标人 | 灵川县灵川镇人民政府 | ||||||
建设单位 | 灵川县灵川镇人民政府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 及规模 | 本项目为甘棠江县城段两岸整治工程(三桥至桥头村段南岸),项目主要建设绿道路线全长 2000.6m,路面宽度 3.5m,路基宽5.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桥梁涵洞工程、照明工程、码头修复、绿化工程、排水及防护工程、设置花岗岩条凳。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25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11月2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12月2日 | ||||
预中标人 | 桂林博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博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设计资质:市政行业乙级 | ||||||
投标报价 | 中标总报价为:¥23738109.00元(其中:设计费6950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为:20761909.00元,预备费:2281200.00元)扬尘防治费166095.27元 | ||||||
工期 | 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有关要求,能满足指导施工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合格标准的有关要求。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唐林海(注册编号:桂245131332092;身份证号:45232419******3012)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谭亦灏(注册编号:J00002018200046A; 身份证号:42212119******0439) | ||||||
施工项目经理 | 唐林海(注册编号:桂245131332092;身份证号:45232419******301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唐顺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09)0002427; 身份证号:45232219******0339)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元天纬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设计资质:市政行业乙级 |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报价:¥23664995.76元(其中:设计费6700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为:20713795.76元,预备费:2281200.00元)扬尘防治费165710.37元 | ||||||
工期 | 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有关要求,能满足指导施工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合格标准的有关要求。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吴亚科(注册编号:桂245101116424;身份证号:45032819******2715)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李小斌(注册编号:84744;身份证号:51132119******4576) | ||||||
施工项目经理 | 吴亚科(注册编号:桂245101116424;身份证号:45032819******271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秦孙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8)0002018;身份证号:45232219******0316)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金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聿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设计资质:市政行业乙级 |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报价:¥23546645.36元(其中:设计费7190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为:20546445.36元,预备费:2281200.00元)扬尘防治费164371.56元 | ||||||
工期 | 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有关要求,能满足指导施工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合格标准的有关要求。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李坚(注册编号:桂245131331541;身份证号:45030419******157X)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董铠锋(注册编号:1421964;身份证号:45213119******0312) | ||||||
施工项目经理 | 罗旭希(注册编号:桂245131335524;身份证号:45098119******205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周云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9)0004142;身份证号:45032319******2712)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lggzy.org.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桂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68168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