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9.5万元
招标联系人-0591-8870061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乙方福州众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CCZB[GK]2017075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移动终端软件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中标通知书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1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1 395000 合同签订后90天完成项目研发。 质保一年
合计: 395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伍仟元整(¥39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完成项目研发;通过项目验收后,中标人提供其所承诺年限的驻点服务。

4.2交付地点: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4.3交付条件:完成项目研发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乙方将派驻3名技术人员的研发团队驻点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项目研发,直至通过项目验收。5.2、乙方在项目验收后将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保服务,在免费维保期内应无偿提供变更研发服务,必要时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驻点服务。5.3、项目实施要求5.3.1乙方派出的项目研发团队及其人员工作期间应接受省特检院的管理;乙方派出的项目研发团队及其人员在服务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5.3.2项目进度要求:(1)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要完成系统需求分析与设计工作,提交需求分析、数据库设计、界面设计、功能实现说明书等相关文档,经甲方确认;功能实现说明书作为验收依据之一。(2)在合同签订后40个工作日内,乙方要完成系统研发工作,提交代码设计文档、系统操作手册。(3)在项目验收后按合同的要求组织培训,具体培训内容由乙方与甲方协商处理,培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承诺在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通过项目验收。5.4、培训服务验收后,乙方将对省特检院的软件研发人员进行3次的软件源代码及数据库应用培训,同时,还将对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人员进行2次的软件使用培训。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方式:(1)由甲方组织省特检院、省质监局特种设备信息化联合专家组进行验收(首次验收所产生的专家咨询费由甲方承担),验收组将核对乙方所提供的文档资料和系统运行情况,形成验收是否通过的结论。(2)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组须会同甲方向乙方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乙方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再次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中标后,5个工作日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出具合同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准确无误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80%;项目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5%;项目验收通过后满365个日历日(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质保一年

10、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研发工作,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0.01%向甲方支付逾期的违约金。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供货期延误的,供货期顺延。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份,送备案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乙方: 福州众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 住所: 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7号金山科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陈玉霞
委托代理人:
赵磊
委托代理人:
陈丽娜
联系方法: 0591-88700616
联系方法: 1525913387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五一支行
账号: 账号: 5919 0482 2810 906


签订地点:福州市

签订日期: 2017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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