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原国道G229后范至河北段改建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rc-2021068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润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1713061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6/10
公告正文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06-10 09:00;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吉平宾馆一楼第3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原国道G229后范至河北段改建工程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

原国道G229后范至河北段改建工程01标段施工

原国道G229后范至河北段改建工程02标段监理

原国道G229后范至河北段改建工程03标段中心试验室

(招标编号:JLRC-2021068)

二、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供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5万元。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银行保函或其它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票据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封皮上加盖公章。

账户名称:吉林省润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志街支行

账 号:0710722011015200003996

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为方便核对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投标人于2021年6月9日9时 00 分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及银行保函证明材料,以并将递交凭证发送至邮箱646124157@qq.com,*一定备注项目编号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核实到账情况。

3、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现变更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供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5万元。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银行保函或其它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票据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封皮上加盖公章。

账户名称:吉林省润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志街支行

账 号:0710722011015200003996

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为方便核对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投标人于2021年6月9日9时 00 分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及银行保函证明材料,以并将递交凭证发送至邮箱646124157@qq.com,*一定备注项目编号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核实到账情况。

3、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伊通满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交通局一楼

邮编:130700

联系人: 马先生

电话: 0434-4237730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润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四季阳光3栋2单元604室

邮编: 130000

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17130611222 1713065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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