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苏嘉甬铁路涉塘水利及配套工程涉铁专项安全评估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202401
1. 招标条件
通苏嘉甬铁路涉塘水利及配套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307-330424-04-01-177837赋码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项目的涉铁专项安全评估咨询实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项目的业主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通苏嘉甬铁路涉塘水利及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通苏嘉甬铁路中心线两侧各105m的300年一遇防御标准海塘及两侧延伸现有大堤和道路的过渡段,同时对实施影响范围内的既有翁金路进行拓宽改造(范围约790m),此外还需对白洋河进行护岸和生态整治。
2.1.2技术标准:根据《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和《浙江省海塘安澜千亿工程建设规划》,秦山至敕海庙海塘防潮标准为 300 年一遇,海塘、旱闸建筑物级别为1级,按允许越浪设计。本工程作为秦山至敕海庙海塘一部分,防潮标准为 300 年一遇,建筑物级别为1级。工程主要建筑物海塘的合理使用年限为100年。
滨海大道主线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60km/h,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翁金线改路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二级公路对向双车道,路基宽度10.0m,设计速度60km/h。
2.2招标范围:通苏嘉甬铁路涉塘水利及配套工程涉铁专项安全评估咨询。
2.3服务方式:提供通苏嘉甬铁路涉塘水利及配套工程涉铁专项安全评估咨询报告。
2.4服务期及要求:
中标后30日内完成工程涉铁专项安全评估咨询报告,获得业主单位认可并通过铁路相关部门审查。
2.5项目标段:设一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预评价证书及以上资质(或资格),且具有穿越铁路项目涉铁专项安全评估咨询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0日9时00分至2024年3月4日14时00分,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4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会议室(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登录入口上操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百尺北路39号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73-8602646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东区9楼
联 系 人:沈文浩
电 话:0573-86180050
传 真:0573-86180037
2024年2月20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预评价证书及以上资质(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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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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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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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成功完成过一个穿越铁路项目涉铁专项安全评估咨询的工作。 |
注:1、本表所要求的业绩标准,投标人必须在第六章第一卷资格审查表“(二)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①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的中标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承继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强制性业绩要求的,按投标人须知3.6款处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注:
1、投标人必须在第六章第一卷资格审查表“(五)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证书复印件;
2、所有证件资料均应采用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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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