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波市海曙区汪家村工业区商业房地产(4S店)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q-zb【产】2023-08
预算金额50.5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翼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1396703557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宁波市海曙区汪家村工业区商业房地产(4S店)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宁波市海曙区汪家村工业区商业房地产(4S店)租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2814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SQ-ZB【产】2023-08

2、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汪家村工业区商业房地产(4S店)租赁项目

3、采购需求:

序号

招标内容

房屋用途

租赁期限

招租面积

评估价格/

年租金最低限价

1

宁波市海曙区汪家村工业区商业房地产(4S店)

商业

5年

1410平方米

505200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有效营业执照(分公司除外)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工程建设系统  http://ggzyjy.haishu.gov.cn/gcjs)”栏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  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系候工(15215725182)、黄工:18888603006;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

“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3.2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 2814 00 分(北京时间)

4.2投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 58 号)(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

4.3开标时间: 2023年3 28  14 00 分(北京时间)

4.4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 58 号)(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

投标方式: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须2023年326 16:00 前到件邮寄地址为:宁波翼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彩虹南路16号彩虹大厦5楼),收件人:女士  联系方式:13967035578 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采用现场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投标人员需在开标当日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RMB10000元)。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石碶支行

银行账号:81210101302316808;

(2) 到账截止时间:2023 3  24 160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3) 温馨提示:投标人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汇款,且递交的保证金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2、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30天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3、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汪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翼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彩虹南路16号彩虹大厦5楼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3967035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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