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区2022年度市政养护监理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162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7/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hc2022-174
预算金额215万元
招标公司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寒珂
中标公司陕西兰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6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XHC2022-174
二、项目名称: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区2022年度市政养护监理项目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七、公告期限
相关附件: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区2022年度市政养护监理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区2022年度市政养护监理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174-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区2022年度市政养护监理项目.doc 174-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区2022年度市政养护监理项目.doc 投标报价+声明函.docx 投标报价+声明函.docx
合同包1(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区2022年度市政养护监理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陕西兰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红缨路9号豪盛大厦A座10604室 | 1,620,000.00元 |
合同包1(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区2022年度市政养护监理项目):
服务类(陕西兰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工程监理服务 | 监理服务 | 为保证高新区辖区内相关市政设施的维养质量,及时发现市政设施存在的问题,从而加强市政养护的技术管理,提高市政设施养护技术水平,拟对市政设施养护进行监理服务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1年,在后期项目实施阶段采购人可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文件的规定,在费用不变,合同内容不变,且符合合同服务内容和要求,量化考核达标的情况下,为了保证服务工作的延续性,可进行续签,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两年。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1,620,000.00 |
屈录平、靳亚顺、孙方亮(采购人代表)、郝博文、曹凤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按标准收取,若按照标准收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计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区2022年度市政养护监理项目 | 1.996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中标人陕西兰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贰万元整(¥1620000.00);监理费率:0.90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D座1909
联系方式:029-811506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B座10楼1006室
联系方式:029-68255920转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寒珂、张时雯、张聪聪
电话:029-68255920转807
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2日
相关附件: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区2022年度市政养护监理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区2022年度市政养护监理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174-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区2022年度市政养护监理项目.doc 174-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区2022年度市政养护监理项目.doc 投标报价+声明函.docx 投标报价+声明函.docx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
区区2022年度市政养护监理项目年度市政养护监理项目中标(成交)明细中标(成交)明细
受受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区,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区2022年度市政养护监理,年度市政养护监理
项目项目(项目编码:(项目编码:SXHC2022-174)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
一、合同包1(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区2022年度市政养护监理项目)
、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兰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总价:总价:1620000.00元元
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兰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类服务类
序序
号号
品品目目名名称称 | 标标的的名名称称 |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 | 服服务务要要求求 | 服务时间服务时间 | 服服务务标标准准 | 数量数量 | 计计量量单单位位 | 单价单价(元元) | 总价总价(元元) |
工程监理服务 | 监理服务 | 为保证高新区辖区内相关市政设施的维养质量,及时发现市政设施存在的问题,从而加强市政养护的技术管理,提高市政设施养护技术水平,拟对市政设施养护进行监理服务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1年,在后期项目实施阶段采购人可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文件的规定,在费用不变,合同内容不变,且符合合同服务内容和要求,量化考核达标的情况下,为了保证服务工作的延续性,可进行续签,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两年。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1.00项1,620,000.001,620,000.00 |
1
-第1页-
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XHC2022-174
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西安高新区2022年度市政养护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招
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西
22022年6
310103
三、落实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10二、招标文件8一、总则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8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目录
九、确定中标人24八、评标16七、开标15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4五、投标文件的式样、签署13四、投标要求11
十五、信用担保29十四、废标或者采购方式的变更28十三、招标代理服务费27十二、中标合同的履约验收27十一、合同26十、质疑与投诉25
招标公告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5第四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条款文本34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31
预算金额:2,150,000.00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区2022年度市政养护监理项目项目编号:SXHC2022-174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况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区2022年度市政养护监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楼10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甲方要求。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包预算金额:2,150,000.00元合同包1(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区2022年度市政养护监理项目):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监理服务 | 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区2022年度市政养护监理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50,000.00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合同包1(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区2022年度市政养护监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合同包1(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区2022年度市政养护监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2022年07月21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免费赠送方式:现场获取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楼1006室时间:2022年06月30日至2022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6: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格式见附件),现场获取,谢绝邮寄;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楼1006室第一会议室
联系方式:029-81150619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名称: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1.釆购人信息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供应商如不参与项目招标,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项目联系人(邮箱:747893689@qq.com)。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向财政部门反映。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项目联系人:谢寒珂、张时雯、张聪聪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29-68255920转807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006室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2、监督机构: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1、采购人: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名词解释一、总则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电话:029-68255920转807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内容予以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三)保密投标人应承担其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费用承担4、投标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六)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允许分包,中标人在中标后允许将中标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1、本项目严禁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五)转包与分包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四)现场踏勘
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二)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转让或复制招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制,招标文件封面盖有“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字样的公章。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招标文件二、招标文件
投标人投标时应如实提供所需要的证明文件,如存在虚假材料应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三、落实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四)解释权归属在招标活动中,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书面形式通知要求其确认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将确认情况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通过电子邮件以PDF格式文档回复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邮箱地址。若潜在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视同对发出的书面通知已认可。(三)对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书面通知的确认
1、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的监狱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二)监狱企业(3)中小企业参加投标时,应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由中小企业承建的工程或者由中小企业承接的服务。(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已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未提供声明不享受扶持政策。1、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若监狱企业已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若未提供证明不享受扶持政策。
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2、投标报价是指完成本次招标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交通费、管理费、税金及其它全部费用。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地填写开标一览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二)投标报价(一)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四、投标要求
(四)投标有效期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三)投标保证金6、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5、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与投标。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凡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负。
4、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3、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投标人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不得少于90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完成评标、定标以及合同签订事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四)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逐页编码(封面可以不编页码),为节约纸张建议采用A4纸张双面打印,牢固胶装成册,不可插页抽页。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字样。(三)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二)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盖章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一)投标人应以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五、投标文件的式样、签署5、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1)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用封袋单独密封、副本用封袋一起或单独密封。1、密封包装方式(一)投标文件密封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六)存储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必须确保计算机无病毒,无病毒的标准为:使用当前流行杀毒软件,并且是升级为最近10天内的病毒库检查无病毒。如若在打开电子版投标文件时,查出有病毒且导致数据损坏的,后果自负。(五)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与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的内容保持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须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扫描后生成的PDF文件刻录入U盘存储。注:为便于扫描,可在正本未装订、无骑缝章时扫描;递交的U盘应仅存储该文件;U盘作为投标资料介质不予退还。
3、投标文件递交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后记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及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投标文件的接收、登记和组织工作,对其投标文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1、投标人应在开标当日并于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二)投标文件的递交2、外层包装应加封条密封,在封线处加盖公章(骑缝章),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正本/副本/电子版、投标人名称(盖章)等内容。(2)电子版投标文件用封袋单独密封。
4、投标人名称与获取招标文件时填写的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中名称不相符的。3、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本项目不相符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的;1、逾期送达的;(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介绍项目参会人员;1、宣布开标会议纪律;(三)开标程序(二)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开标。(一)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活动。七、开标
(四)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7、宣布开标会议结束,告知参会投标人退场,保持电话畅通。6、众拆封投标文件,以公开唱标的形式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代表、监标人对唱标结果签字确认。5、投标人或其推荐的代表与采购人的监标人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4、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正本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具体审查内容如下:资格审查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八、评标(五)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缴纳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开户银行近6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1)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3、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法人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3)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须提供分支机构符合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1)以上为投标人必备资格要求,资格证明文件无效或缺项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并将网页截图附在评审资料中(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没有则此项不需要提供)。
在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但不限于),按投标无效处理:(三)投标无效情形的认定符合性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当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若投标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注明未通过原因并告知其投标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评标环节。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具体审查内容如下:(二)符合性审查
实质性条款要求 | 通过条件 |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完全一致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 符合招标文件签署盖章要求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语言、报价货币 | 计量单位、语言、报价货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唯一,未超出采购预算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关键内容 | 关键内容未出现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组成 | 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格式编写内容齐全、无缺漏项 |
响应性审查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性审查 | 合同条款 | 响应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未出现负偏离且响应的内容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6、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和无法辨认的;5、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投标报价超过了本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3、投标文件中出现备选方案或投标文件中出现选择性报价的;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投标人没有经过正常渠道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的名称与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中的名称不符;
12、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11、投标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的;10、未响应合同条款或响应的合同条款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投标文件中无投标有效期或投标有效期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8、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的;7、投标文件拆封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14、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包括但不限于虚假资质、虚假证明、虚假应答等)、行贿等违法行为的;1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咨询服务的;
(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唱标报告)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唱标报告)为准;(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3、投标文件出现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评标因素及权重分解表(总计100分)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五)比较与评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评审因素 | 内 容 | 权值% |
投标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内容及技术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 10 |
监理大纲 | 1.监理工作目标及监理依据 (0-5分)2.质量控制措施; (0-5分)3.进度控制措施; (0-5分) 4.投资控制措施; (0-5分) 5.合同管理及信息管理; (0-5分) 6.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0-5分) 7.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的控制方法;(0-5分) 8.监理工作流程; (0-5分) 9.监理工作制度; (0-5分) 10.监理资料的管理及保修阶段的服务工作; (0-5分)11.廉政建设。 (0-5分) | 55 |
人员及设备配备 | 1.总监理工程师(5分)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得3分(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科及以下学历不得分;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2分。2.现场监理人员(8分)现场专业监理人员满足基本要求,配备合理、专业齐全。包含市政、给排水、电气、造价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得5分;每少配备一个专业工程师扣1分,扣完为止;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名市政监理工程师增加1分,最高得3分。3.检测设备(5分)所报现场设备在基本满足工程要求的基础上,由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所报检测设备进行综合评审,计0-5分。 | 18 |
监理服务 | 1.项目的便利服务响应及承诺,进行综合评审,计0-3分。2.对本项目实施的合理化建议及承诺,进行综合评审,计0-4分。 | 7 |
业绩 |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9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监理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计2.5分,满分10分。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1)中标公示截图;(2)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缺任意其中一项均不得分。 | 10 |
九、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自主打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行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写出评标报告。(六)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自主打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3、其他事项说明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面递交质疑。(一)质疑十、质疑与投诉(三)采购代理机构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并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告知本身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复函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联系人:李妍2、符合要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受理并答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3)质疑人可以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项,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项时,除递交质疑函外,还应当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①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1)提出质疑应当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2、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二)投诉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楼1006室联系电话:029-68255920-806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十二、中标合同的履约验收(三)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报请监督机构通报,取消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资格,按规定予以处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二)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的合同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29037809@qq.com)。(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包括评标中形成的澄清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十一、合同
银行户名: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四)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信息:(三)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采取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网银等方式缴纳。(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按标准收取,若按照标准收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计取。(一)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十三、招标代理服务费
(一)废标的情形十四、废标或者采购方式的变更联系人:韩工联系电话:029-68255920-802账号:129905942210666行号:308791011305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废标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二)采购方式的变更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陕西省财政厅制订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为参与陕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投标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中标投标人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可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重要通知专栏中查询了解。(一)陕西省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十五、信用担保②如果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则原招标文件转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原投标人即为报价人,原投标文件报价作为竞争性谈判的第一次报价,评审方法按照竞争性谈判的评审原则,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①在招标过程中,递交投标文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只有2家时,根据2013年第74号部长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采购人书面请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同意后,可以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继续采购。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为保证高新区辖区内相关市政设施的维养质量,及时发现市政设施存在的问题,从而加强市政养护的技术管理,提高市政设施养护技术水平,拟对市政设施养护进行监理服务。详细的监理养护范围见附表。(一)项目范围一、基本要求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相关工作,西安市财政局制订了《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有关事宜的通知》(市财发〔2015〕4号)及《关于调整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的通知》文件,为参与西安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及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中标投标人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可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二)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
1)审查运维单位机械配置及养护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指令更换不合格的机械设备;(4)对运维单位的运维作业进行施工过程监管、材料质量管控、施工质量管理及验收、成本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需具备造价咨询及成本核算专职人员)等;(3)对运维单位的养护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协调、进度预警。审批运维的施工组织设计、月、季、年养护计划,监督、记录、统计并向委托人报告养护计划执行情况;(2)根据高新区全区市政设施实际情况和行业标准,审定运维单位养护计划。(1)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对高新区全区市政业务进行日常巡查工作、对发现问题上报管理部门并协助下发通知单。(二)工作要求
(7)协助委托人审核运维企业报送结算审计部门的竣工验收结算资料。(6)委托人交办的其它工作。(5)辅助市政管理部对运维企业的养护质量进行考核、核算养护费用的结算。4)审查运维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定期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应急演练、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整治等安全生产开展情况进行监督。3)审查运维单位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指令更换不称职的施工人员,监督文明施工的实施情况;2)审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数量、价格清单,对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拒绝进场或指令清退;
(二)中标单位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团队,指定本项目专职负责人,自行配备办公车辆、库房及办公场所。(一)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1年,在后期项目实施阶段采购人可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文件的规定,在费用不变,合同内容不变,且符合合同服务内容和要求,量化考核达标的情况下,为了保证服务工作的延续性,可进行续签,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两年。二、服务周期及其它要求注:监理过程中如遇调整或最新规范时,以调整后或最新规范内容为准。严格按照《监理规范(GB50319-2013)》的要求,承担市政设施养护项目监理工作,为甲方提供科学、客观、公正、高质量的监理服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三)监理工作的标准
北:科技路(含)-高新四路(含)-南二环(不含)-高新三(含)-光泰附:监理养护范围(四)中标单位对监理范围及内容自行进行日常巡查。2.项目实施过程中保留完整的资料,资料包括验收单、图纸、影像资料、巡查台账等,资料必须能够说明实施地点、时间、内容。1.中标单位根据任务单按期完成任务单内容。(三)其他要求
第四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条款文本西太路(至东西八号路北口)、西沣路(至环山路北口)全段。西:科技西路沣东界、斗门街道;南:韦斗路(不含),含三星片区:东:太白南路(含)-西沣路(含);博文路(含)-科技二路(含)路(含)-高新风尚、高新银座、丽华大厦、用地北界-高新路(含)-科技路(含)
一、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西安市市政设施工程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委托人及监理人双方就下述工程服务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监理人(全称):委托人(全称):第一部分委托监理合同(参考合同)
二、项目服务时间:(二)监理规模:。(一)监理范围:;监理范围及规模:服务地点:名称:
(4)对运维单位的运维作业进行施工过程监管、材料质量管控、施工质量管理及验收、成本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需具备造价咨询及成本核算专职人员)等;(3)对运维单位的养护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协调、进度预警。审批运维的施工组织设计、月、季、年养护计划,监督、记录、统计并向委托人报告养护计划执行情况;(2)根据高新区全区市政设施实际情况和行业标准,审定运维单位养护计划。(1)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对高新区全区市政业务进行日常巡查工作、对发现问题上报管理部门并协助下发通知单。项目监理工作内容:本监理合同期限自2022年月日起至2023年月日终止。
(6)协助委托人审核运维企业报送结算审计部门的竣工验收结算资料。(5)辅助市政管理部对运维企业的养护质量进行考核、核算养护费用的结算。4)审查运维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定期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应急演练、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整治等安全生产开展情况进行监督。3)审查运维单位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指令更换不称职的施工人员,监督文明施工的实施情况;2)审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数量、价格清单,对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拒绝进场或指令清退;1)审查运维单位机械配置及养护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指令更换不合格的机械设备;
3.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2.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1.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每周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一)监理人义务四、权利和义务(7)委托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1.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期间向监理人支付监理费。(二)委托人义务7.项目总监及监理工程师需离开项目现场两天及以上的,须办理请假手续。6.监理人应积极配合委托人做好施工场地内土方施工、管道施工等各施工主体的工作面协调、配合,以及必要的外部协调工作,此类工作均在正常服务范围以内。所需监理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监理费用总价内。5.任何情况下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额外费用,均由监理人自行承担。4.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每周召集一次工作例会,并及时整理、打印、出具、发放纪要等资料。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三)监理人权利5.监理人对运维单位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承担责任。4.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等额赔偿。3.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运维单位,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2.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市政养护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养护基础资料。
(6)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服务期限的签认权。(5)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运维单位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运维单位停工整改、返工。运维单位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4)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3)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2)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服务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运维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1)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2.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书面同意。1.委托人有对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四)委托人权利1)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向运维单位提出书面建议报告;2)审查施工总进度计划、月施工计划、周施工计划,审查结果报委托人;3)工程施工进度、质量的检查、监督权;4)监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管理;5)参加道路移交验收,审查运维单位工程资料;6)工程结算的复核权。(8)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运维单位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运维单位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运维单位调换有关人员。(7)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8.因委托人建设规模及专业工程范围调整等客观原因,要求监理人调整或增加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应满足委托人的合理要求。7.本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为: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验收,要求本监理人加强监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6.因监理人责任造成委托人的形象、名誉损失以及出现其它不符合委托人管理要求时,委托人有权提出处罚意见和决定。5.委托人有权根据单项扣款,扣除相应的养护费用。4.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3.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3.在委托人支付款项前,监理人应提供以委托人为抬头的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并经委托人认可,否则,委托人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监理人自负。2.监理费按月支付,每月支付的监理费=中标价/12×考核结果-单项扣款。最后一个月支付的监理费=财政投资评审金额×监理费率-前11个月实际支付金额之和。考核结果说明:考核分值结果≥90分,则考核结果=100%;考核分值结果<90分,则考核结果=每降低1%(以90分为最低基础分数线)扣减本期监理费用的1%。1.合同价款:,监理费率(%):。五、合同的支付10.如监理人解除合同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监理人解除合同导致的委托人重新委托监理机构所产生的费用等。9.依照本合同及法律规定,应由监理人承担的违约及赔偿责任,委托人均有权从未支付的监理费中直接扣除。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解决具体详见附件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监理单位考核管理办法。六、监理的考核4.双方同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人民币报酬。
5.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4.若因监理人工作不到位给委托人造成了不良影响,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3.若因监理人工作不称职,多次不能满足委托人的工作需求,委托人有权下达工作整改通知,如若委托人连续3次下发通知(同一类型问题),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2.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1.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九、其他10.本合同正本份,双方各执份;副本份,委托人份,监理人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相关招标文件及合同附件均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监理人考核分数连续两月不足60分,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7.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不视为额外工作。6.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3.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2.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项目施工运维单位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1.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附件: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监理单位考核管理办法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一)监理合同执行方面监理工作的内涵是为工程管理与工程技术提供智力的服务,工程监理机构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权益,严格质量保证体系。凡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的项目,都应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监理单位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工程项目采取组织协调和控制,以实现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目标。考核内容与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监理合同的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照监理合同相关权利义务执行本办法。考核对象的确定为更好地发挥第三方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视、督察、控制和评价作用,坚决落实守"理"者按程序办事,违"理"者则必究,同时促进监理单位采取有效的组织、协调、控制、措施完成业主单位目标任务,使项目实施更准确、更完整、更合理地达到预期目标,结合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需要,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6、监理人员不得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得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收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回扣,一经发觉,业主有权解除监理合同,并保留因监理人员行为不当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5、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仔细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4、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因重大渎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连带责任,并赔偿因监理工作造成的经济损失。3、总监根据监理合同约定的人员和职责组织开展项目的监理工作,不得随意更换或不到岗履行职责,违反约定按照监理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处罚。2、在服务期内,为保障监理工作的顺利进展,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需征得业主单位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值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1、依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项目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料员等人员,严格落实人员的到岗率,且全员参与周项目例会,在履行监理义务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3、监理人员应熟识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准确上传下发业主方项目意图。2、监理人员应维护监理形象,遵守工程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相互推诿、无理回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现并立即发出整改通知单。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或协商确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8、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业主方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合同有关规定执行。7、监理人员不得无故拖延项目各环节的监理签认工作,保证工程资料签认的属实、准确、及时。
4、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发觉并跟进处理的,及时督促处理并复查,重大质量问题不得隐瞒并私自处理。3、监理人员应清晰监理掌握程序、工程质量掌握标准,把握工程现场状况及有关数据,满足工程施工中对各项工序、参数的理解和需求。2、材料进场验收手续齐全,质量证明资料与实物核验符合设计及标准要求。及时发现不正确或未经批准的材料用法并实行措施制止。1、主动审核各专业施工方案,使之符合标准及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出现严重审查错误,及时发现未根据标准方案施工问题并第一时间处理。(三)监理人员对质量掌控4、各项报表填写内容复核要求:监理日志、月报填写内容齐全、真实、清楚、可追溯,本人审核的资料及填写的表格要求签字齐全,数字精确。
〔2〕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是否执行了已获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及工程建立强迫性标准;〔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的到岗、特别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的预备状况;8、监理人员在没有收到书面验收通知的状况下,每天应依据施工现场的施工状态进展检查,检查以下状况但不限于以下状况:7、按职责做好见证取样、监理抽检工作;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施行监理时,应在施工现场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施行全过程跟班旁站监视。6、为了协同施工单位按方案完成施工任务,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加强过程检查、主动发现问题并敢于指出,对施工过程中明显违背施工标准、与图纸不符、有严重错误的问题,应及时指出,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对有关问题签发监理通知,以减少工序验收时大量的返工。5、严格执行质量过程掌握措施,在过程掌握及工程验收时,要按规定进展实测实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再有质量问题。
②工程质量出现的缺陷可能引发工程质量事故;监理人员在口头要求工程暂停后,应马上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令》。①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6〕监理人员在巡察和旁站过程中要擅长及时发现问题并对其予以订正。发现问题时,应先口头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其改正,必要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将所发现的问题及处理过程记入监理日记。当发生以下状况之一时,监理人员应口头要求工程暂停施工:〔5〕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或质量隐患。对较大质量问题或隐患,监理人员应实行录相、摄影等手段予以记录;〔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程度、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视施工单位进展检验;
4、对各种质量检验报告单、中间交工证书、中间计量表等符合要求的及时精确签证,杜绝漏签、错签;对承包人上报的资料的审核精确到位;计量方法、把握严格、正确,对计量支付的理解透彻。3、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深化工地,理解承包人的工、料、机的投入状况,对进度方案滞后的工程提出分析看法,实行有效的掌握措施,并催促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完成。2、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方按工程进度提交的形象进度和已完成工程量月报,对工程量增减改变的设计变更及工地洽商等内容执行状况审查,同时检查是否满足质量要求,如不合格不予签认并及时汇报甲方。1、监理单位须协作施工进度,依据总进度方案,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季度、月度的详细方案支配,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其可行性并提出看法。(四)监理人员对进度掌控监理单位应严格工序报验制度,对施工单位报验的工序,监理员应协同监理工程师首先检查施工方自检资料,齐全后再进行工序验收。
〔3〕施工现场扬尘、公共场所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噪音。〔2〕施工现场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未按规定堆放。〔1〕工程标牌未设置,或设置在不醒目位置,或发生破损未及时修复。2、做好日常平安监护及催促工作,全部人员应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平安文明管理制度,监理人员对发现下述状况,根据要求提出整改直至制止。1、工程监理部应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建设单位。(五)监理人员对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状况的掌控
〔9〕施工现场如有用电设备、配电箱、开关箱未采纳TN-S接零爱护系统,未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施工电缆随便拖拉,未架空或埋地,接头未保护,绝缘层有破损,现场用电设备漏电保护装置未按要求配置或失灵的。〔8〕未做交通疏导方案或未按照交通疏导方案执行施工作业影响项目周边交通通行的。〔7〕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未按要求配置的,施工脚手架未按标准搭设、报验不及时及未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现场平安帽、平安网、平安带等未按要求佩带或配置的,拒不整改。〔6〕施工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安全员缺岗或不到位;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台帐未准时建立并完善,未对施工作业人员进展安全生产训练或分局部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5〕施工现场高空抛物或从高处倾倒物体。〔4〕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有随便倾倒垃圾现象,办公区域场地不定期清扫,损坏的设施不及时修复。
5、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签发虚假的经济和工期签证,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扣减监理费用10000元—20000元。4、如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将不合格材料按合格签字的,给委托人造成损失。视其情节轻重,扣减监理费用3000元—5000元。3、因监理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返工,按返工损失的10%扣减监理费用。2、因监理服务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每天扣减监理费用人民币300元。1、单位工程质量未达到施工合同规定质量标准,每出现一项扣减监理费用人民币5000元,以此类推。监理合同载明的条款职责处罚
后附: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监理工作考核表2、项目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对监理单位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管理办法进行监理费支付。1、本监理管理方法执行时间:自项目开工至项目执行完毕。其他有关说明遵照本办法第二条内容开展监理工作的相关考核工作,具体打分细则详见附件,考核打分90分以上足额计算监理费用,未达到90分,每降低1%(以90分为最低基础分数线)扣减本期监理费用的1%,在考核打分计算所得基础上扣减本办法第三条内列明的当期处罚结果对应金额(未发生不做扣减)。当期监理费用扣减至当期全额监理费用的50%时,停止扣减,以50%作为基准监理费用支付监理费,同时业主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监理单位责任。考核办法
(2)“委托人”是指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附件2:附件1: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监理工作考核表
序号 | 评分要素 | 分值 | 评分细则 | 扣分事项 | 扣分 | |
1 | 控制指标(一票否决) | 100 | 1.项目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当月打分为0分 | |||
1 | 控制指标(一票否决) | 100 | 2.项目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当月打分为0分 | |||
1 | 控制指标(一票否决) | 100 | 3.项目治污减霾被市级及以上部门通报当月打分为0分 | |||
1 | 控制指标(一票否决) | 100 | 开工前未编制《监理规划》,未明确项目建设目标、制度、机构、职责、管理思路、工作分解、重点难点、开发节点、总工期计划、控制措施、资源配置等内容,未充分做好事前控制,当月打分为0分 | |||
2 | 总监理工程师 | 8 | 1总监理工程师更换未经办理相关手续的,扣8分.2.总监理工程师每周驻工地达不到五天的扣2分,检查时不在工地的每次扣1分 | |||
3 | 监理人员 | 12 | 1.驻场监理人员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每少一人扣2分 | |||
3 | 监理人员 | 12 | 2.监理人员资质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每人扣2分 | |||
3 | 监理人员 | 12 | 3.监理人员无故缺勤每起扣2分 | |||
3 | 监理人员 | 12 | 4.监理人员发现吃、拿、卡、要行为,每起次3扣 | |||
4 | 安全管理 | 15 | 1.未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每项扣2分 | |||
4 | 安全管理 | 15 | 2.未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每周一次),每少一次扣2分;安全检查资料不完善每处扣1分 | |||
4 | 安全管理 | 15 | 3.未落实特种工种持证上岗动态控制扣2 分 | |||
4 | 安全管理 | 15 | 4.施工过程中未对现场实施安全巡查每次扣2分 | |||
4 | 安全管理 | 15 | 5.未对临时用电、危大工程、机械设备、安全设施、脚手架等进行验收每次扣2分 | |||
4 | 安全管理 | 15 | 6.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下发监理通知单或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的每起扣2分,现场隐患整改不到位或不及时的每起扣2分 | |||
4 | 安全管理 | 15 | 7.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每处扣5分 | |||
5 | 质量管理 | 15 | 1.未编制《项目质量规划》明确工程质量目标、该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及难点及质量保障措施,若无此项扣1分 | |||
5 | 质量管理 | 15 | 2.未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组织机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措施及质量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每项扣2分 | |||
5 | 质量管理 | 15 | 3.未按审核完成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对承包商的技术交底工作,扣3分 | |||
5 | 质量管理 | 15 | 4.未对重要部位及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不能发现承包商的错误做法、不当操作或缺陷,及时责令总承包商纠正,导致产生质量问题每处扣3分 | |||
5 | 质量管理 | 15 | 5.未及时对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每起扣2分,未对关键工序、重点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和平行检验的每起扣2分 | |||
5 | 质量管理 | 15 | 6.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未下发监理通知单或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的每起扣2分,现场质量问题整改不到位或不及时的每起扣2分 | |||
5 | 质量管理 | 15 | 7.未对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进行进场验收每起扣2分,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未及时要求退场或要求退场而实际未退场的每起扣2分 | |||
5 | 质量管理 | 15 | 8.未对混凝土、砂浆等试件进行见证取样扣2分 | |||
5 | 质量管理 | 15 | 9.对工程质量控制不严导致质量问题发生扣2分;导致返工扣4分 | |||
5 | 质量管理 | 15 | 10. 同一问题未按照规范要求施工的现象连续出现的,每次扣2分 | |||
6 | 进度管理 | 15 | 对于工程例会及专题会议中明确须监理解决的事项,不能及时解决已影响到工程实体进展的每项扣3分(以连续两次例会提及为标准,确因非监理原因除外) | |||
6 | 进度管理 | 15 | 施工投入和施工作业动态不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计划的施工组织方法、作业安排、工作面管理,或施工投入不足、效率低下、影响周计划时,对于现场存在不符合项无相应通知及整改要求扣2分 | |||
6 | 进度管理 | 15 | 未编制《工程进度总控制计划》或项目开工建设前对于单项工程无经审批的单项工程控制计划扣1分 | |||
7 | 资料管理 | 7 |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或审查不严格每起扣2分 | |||
7 | 资料管理 | 7 | 2.未对材料进场报验资料、施工单位自检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资料、进度款支付资料等过程控制资料进行审查或审查不严格的每起扣2分 | |||
7 | 资料管理 | 7 | 3.未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每项扣2分,编制不认真扣1分 | |||
7 | 资料管理 | 7 | 4.旁站记录、监理日志等资料不完善、弄虚作假每处扣1分 | |||
7 | 资料管理 | 7 | 5.合同、图纸、会议纪要、变更通知、建设各方往来文件等资料无专人管理 | |||
7 | 资料管理 | 7 | 6.资料报送延迟扣1分,编制审核不认真扣1分 | |||
8 | 监理例会 | 6 | 1.未按制度召开监理例会(每周一次),缺一次扣2分 | |||
8 | 监理例会 | 6 | 2.未留存会议纪要缺一份扣1分;会议纪要无签到表,无相关照片每次扣1分 | |||
9 | 组织协调 | 6 | 是否积极主动与建设各方进行沟通协调,是否能有效解决现场出现的各种问题 | |||
10 | 执行力评价 | 8 | 执行甲方现场指令情况(工作态度、工作效率) | |||
11 | 综合评价 | 8 | 项目的熟悉程度、业务水平,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 |||
12 | 总体评价得分 | 100-总扣分( )= | ||||
工程管理部门: | 监理单位: |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 |||||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期: |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运维单位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6)“运维单位”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附件4:主要仪器、设备及交通工具表附件3:(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专业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工作或岗位 |
序号 | 设备或仪器名称 | 型号规则 | 数量 | 备注 |
1 | ||||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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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西安高新区2022年度市政养护监理项目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编号:SXHC2022-174政府采购项目正本/副本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格式)投标文件
六、业绩的有关证明材料……………………………………五、投标方案说明……………………………………………四、合同条款偏差表…………………………………………三、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二、开标一览表(唱标报告)……………………………一、投标函………………………………………………页码
一、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相应服务。我单位收到关于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区2022年度市政养护监理项目(项目编号:SXHC2022-174)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项目招标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采购人名称):一、投标函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项…………………………………七、投标人承诺书……………………………………………
七、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中标资格后:六、我方的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开标后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我们愿接受政府采购的有关处罚决定。五、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次招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已详细阅读了招标文件,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易形成歧义的表述和资料。三、我方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并保证投标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真实、准确。否则,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二、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公司的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十、有关于本投标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九、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同意与使用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八、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并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和定标结果。(3)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行完毕。(2)我方保证中标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和标准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电话:账号:开户银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
二、开标一览表(唱标报告)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年月日邮编:传真:
项目名称 | 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区2022年度市政养护监理项目 |
项目编号 | SXHC2022-174 |
投标报价(元) | 大写:小写: |
监理费率 | % |
服务期 | |
说明:1、报价报价以元为单位,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2、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开标一览表(唱标报告)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3、投标报价不能超出采购预算,超出采购预算视为无效报价;4、监理费率=投标总价/项目投资概算*100%。项目投资概算:¥178671300.00元 |
(1)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三、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缴纳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开户银行近6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备注:(4)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没有则此项不需要提供)。(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3、特定资格条件: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件1:(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法人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3)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须提供分支机构符合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1)以上为投标人必备资格要求,资格证明文件无效或缺项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附件2: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详细注册地址)合法注册并经营,公司主营业务为,营业(生产经营)面积为,现有员工数量为,本公司郑重声明,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采购人名称):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我方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采购人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适用)(格式)附件3:
附件4:说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说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格式)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戒毒企业,且本单位参加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戒毒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戒毒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如适用)(格式)附件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名称:(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6:备注: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投标人提供的《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主营:;兼营: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注册于(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之(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我方合法委托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采购人名称):(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投标人名称(盖章):注:仅限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授权代表:(签字)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说明:本授权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失效,仅限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说明: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响应与招标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必须提供空白表。四、合同条款偏差表年月日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
序号 |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要求 | 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响应 | 偏离及其影响 |
格式自定,参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中的评标方法和程序中各条款的要求,结合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编制投标方案。五、投标方案说明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评审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章):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2、投标人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说明:1、本表后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中的内容为准。六、业绩的有关证明材料
序号 | 合同签订时间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一)管理关系说明:一、我单位本项目投标中(填“存在”或“不存在”)与其它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投标人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七、投标人承诺书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二、我单位(填“有”或“没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我单位(填“有”或“没有”)被(有填写控股单位全称,没有填“/”)单位控股。我单位控股的单位(没有填“无”)。(二)股权关系说明:我单位的上级管理单位(没有填“无”)。我单位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下属单位:(没有填“无”)。
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我单位承诺以上说明真实有效,无虚假内容或隐瞒。三、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说明(没有填“无”)。
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项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一、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二、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三、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四、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五、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六、不在提供货物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七、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八、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九、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二、开标一览表(唱标报告)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投标报价(元) | |
监理费率 | |
服务期 |
西安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高新区2022年度
示准缴快
市政养护监理项目
SXHC2022-174
尊重评标
大写:壹佰陆拾贰万元整
小写:1620000.00元
0.907%
1年
说明:
1、报价报价以元为单位,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开标一览表(唱标报告)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
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A座
3、投标报价不能超出采购预算,超出采购预算视的态效报价;
监费程标总价校18713000元
月
业
支行投标人名称
陕西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0o0o8106
日期:
2022年007月2
21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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