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深圳分干线铁坑检修支洞开设分水口工程监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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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部门 |
光明区水务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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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
323200 |
第三方造价机构审核金额(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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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 |
利用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深圳分干线的检修交通洞,在洞内增设分水点并敷设670米引水管道至铁坑水库,弥补北部水库枯水期水资源缺口,保障供水安全;优化水资源格局,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水平,挖掘水资源价值,提升城市发展的韧性与可持续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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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
1.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水利)执业资格,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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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预算金额5万元(不含)以下 |
£询价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直接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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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5万元(含)以上 |
☑询价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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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项目 |
□直接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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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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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1.人员数量要求:配备的技术人员的数量必须满足施工主体阶段和施工高峰阶段5人,施工收尾阶段4人,且能满足工作实际需求; 2.专业配置要求:配备的技术人员应包含水利水电、给水排水、安全等相关专业人员; 3.项目总监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执业资格证,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4.工程安全管理:监理服务质量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监理工程师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并履行监理职责; 5.工程质量监理:监理服务质量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 监理工程师能够严格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控制承担监理责任; 6.工期控制监理:能够认真主动地监督控制项目的各定期工期使其未超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计划工期。 7.工程投资监理:能够认真准确地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工程计量、工程支付的工作内容,计量和支付; 8.合同管理:能够及时公正地按照招标文件及监理规范的要求执行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分包转让、争端仲裁和确认承包人违约等有关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 具体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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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需求 |
(一)合同价的确定 1.合同暂定价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中标价)即为合同暂定价。 2.监理服务费计取、结算及支付 本项目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采购需求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应≥0%),一经中标,投标下浮率不做调整。 监理酬金不因工期的变化而调整。最终酬金以概算批复的建安费为计费基数,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和《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建设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深价规〔2009〕1号)文件相关规定计算,并按照报价的中标下浮率下浮后计取。最终费用以政府部门或第三方审核机构审定为准且不超过概算批复相应费用。 施工阶段监理酬金中包含基本酬金及绩效酬金,其中基本酬金占施工阶段监理酬金的90%,绩效酬金占施工阶段监理酬金的10%。 (二)监理服务期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暂定(880日历天),其中: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50日历天):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730日历天):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具体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三)其中支付及结算条款 1.本合同监理酬金不支付预付款; 2.施工阶段的监理基本酬金按期中月度支付; 3.施工阶段的监理绩效酬金按季度支付; 4.完成结算工作后,施工阶段监理绩效酬金的剩余15%依据委托人对监理人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履约表现的总体评价进行按比例支付; 5.监理费完成结算后支付至相应款项的95%;剩余5%作为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四)履约评价 履约评价办法参照《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监理承包商的履约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机构人员配备、履约质量、进度控制、配合与服务等。 具体技术要求不限于以上内容。 |
公告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8日
联系人:邹工,联系方式:0755-8821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