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步行商业街管理服务中心天心区五一商圈平安建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体系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778.7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78.7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GK-20230718003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步行商业街管理服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天鑫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天心区五一商圈平安建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体系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TXCG-20230718003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天心区五一商圈平安建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体系服务项目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1 7787513.04
 合计金额小写: 7787513.04
 合计金额大写:柒佰柒拾捌万柒仟伍佰壹拾叁元肆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详见附件1。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9-18 —— 2026-09-17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乙方甲方提供三年服务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19167.5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67,说明: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服务费的2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97918.8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达到可使用条件并完成服务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服务费用的5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8751.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第一年结束并通过年度服务考评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服务费的30%;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97918.8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第二年起,每半年进行一次服务考评,服务考评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服务费的50%;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97918.8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第二年第二次服务考评,服务考评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的50%;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97918.8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第三年第一次服务考评,服务考评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的50%;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97918.8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5,说明:第三年第二次服务考评,服务考评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的50%。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心支行(长沙市天鑫智城科技有限公司:8100003443440000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设备安装调试要求: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5.2.2提供7×24小时的服务。

5.2.3一般故障在当日内现场解决,疑难故障在24小时内解决。

5.2.4重要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24小时现场值守服务,值守时间由甲方指定,乙方需无条件配合。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

5.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5.3.3乙方提供的硬件规格、型号、数量与投标文件一致,软件功能达到要求,并安装调试到位,由乙方甲方发出验申请按一般程序执行,并由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和相关的国家标准对整体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

5.3.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3.5本项目在服务期第一年到期后由乙方甲方提出年度服务考评申请并由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和相关的国家标准对项目的服务结果进行年度考评,并对有异议和疑义项提出书面说明,无异议则双方签订《考评合格报告》,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

5.3.6本项目在第二年起,每半年由乙方甲方提出考评申请并由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和相关的国家标准对项目的服务结果进行半年度考评,并对有异议和疑义项提出书面说明,无异议则双方签订《考评合格报告》,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

5.3.7如乙方使用非标产品或乙方未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规格、型号、数量的设备或乙方未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功能全面的软件产品,视为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

5.3.8考评标准

根据付款结算安排的时间进行服务考评,考评结束由甲方进行考评打分,考评按100分进行评分,考评结根据当期考核评分情况支付当期的相应款项:考评结果95分以上(含95分)按期满额支付金额支付,95分至90分(含90分)的按照甲方要求整改到位后再次考评并支付,90分至80分(含80分)扣款当期支付金额的3%且不予支付无法提供服务的部分;70分至80分扣款当期支付金额的5%且不予支付无法提供服务的部分,70分以下直接按当期支付金额的50%进行支付

本项目服务采购期内,项目的建设、运维均需由中标服务商提供,即建设平台系统所需的软硬件资产及项目服务人员均需由中标服务商提供;服务期质量考核内容分为服务商需提供的服务内容、客户满意度2个方面进行考评。

序号

考评指标

考评内容

计分办法

权重

1

定量指标

服务商需提供的服务内容

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清单内项目,每个项目扣1分

80

2

服务满意度指标

服务商在项目服务期的客户满意度

客户满意度调查计分,按照很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很不满意5级计取

20

服务质量考评满分为100分,服务商需提供的服务内容占考核权重为80%,客户满意度占考权重为20%,后期需根据管理方的实际需求和情况,在服务期对上述考评表进行修订完善

考评结果为当期服务费用结算的重要依据,所扣款项将直接纳入到当期结算费用。服务商对考评结果如有异议,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申诉。

在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中,若因实际情况导致甲方不需要该项服务,乙方不需要交付的,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考评不得扣分扣款;若甲方有需要但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交付的,甲方可在考评中扣分扣款

管理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不降低标准的情况下在每次考评结束后对考评指标体系进行修订和优化调整,与服务商基本达成一致后按照新的考评计分表在下个考评期内实施考评考评表最终以合同和双方书面约定为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乙双方在釆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6.2甲方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根据乙方服务情况及时进行服务考评并进行验收和付款;

6.3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

6.4乙方应当保证文明、安全、规范服务,对项目服务现场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安全负相关责任发生任何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的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5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在情形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程度选择是否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全部款项基数7.2约定利率标准支付违约金

7.5对本协议的内容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协议内容泄露给第三方或作其他不正当用途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人民西路247号新福源大楼5楼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568号创谷产业园1栋1244号
法定代理人: 杨波 法定代理人: 徐蓓
委托代理人: 陆地 委托代理人: 张狄
电话: 0731-82828208 电话: 13873168191
传真: 0731-82828206 传真:

附件列表
  1. 附件1: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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