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院办公楼视频会议系统采购意向公示
(2024-YJGFGC-W1069)
我部拟对某院办公楼视频会议系统采购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内容公示如下,如对该项目技术需求等存有异议的,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前递交至我部。
一、 项目名称:某院办公楼视频会议系统采购
二、 项目编号:2024-YJGFGC-W1069
三、 公示时限: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8日
四、 预算金额:100万元
五、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六、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或武器装备生产单位二级以
上。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箱等方式书面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技术标准、服务要求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回复。
邮件主题:2024-YJGFGC-W1069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按照军队质疑的相关要求,将质疑资料(质疑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649558366@qq.com,文件名称均与主题一致。
注意:本次公示项目采购需求并非发布采购公告,请勿电话询问开标地点等信息,后期将另行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齐召庆、王明高阳
电 话:010-66894972、13521851795、13661201219
邮 箱:6495583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