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孪生智能制造实验室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4 10:4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数字孪生智能制造实验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JC-2022FZCG0721(S)
项目名称:数字孪生智能制造实验室建设项目
预算:98万元
最高限价:9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建设数字孪生智能制造实验室,支撑我院自动化专业“PLC控制技术”“机器人技术基础”“机器视觉与图像处理”“制造物联网技术”“智能制造信息管理系统”等与智能制造背景相关的专业主干课程及自主发展课程的实验实践教学、毕业设计及创新创业环节,全面提升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及创新能力;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者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方式:1)现场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报名资料至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报名购买采购文件。
2)邮箱报名:将报名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042542610@qq.com),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通过报名资料审核,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注: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须将购买采购文件的付款记录截图发送至报名邮箱,付款时请备注相关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3)报名资料如下:(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2)经办人身份证(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文本制作费: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8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招标活动特殊事项的须知: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材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开标现场需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执行,如因违反防疫相关规定要求造成影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委托代理人一人参加开标会,且委托代理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师范大学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联系方式:任老师 025-83622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联系方式:高婷 025-58835827-8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婷
电 话: 025-58835827-8016
八、其他
(1)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发布日期: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