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答复函
质疑人:
供应商名称:广安多源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协兴园区红色文化影视城安置房小区63栋门市
授权代表/联系人:刘小慧;联系电话:15700319777
被质疑人1:
采购人:小平干部学院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牌坊路201号
联系人:彭维;联系电话:15308282084
被质疑人2: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金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4-66号
联系人:黄小飞;联系电话:15282623906
质疑人因认为2022年1月4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四川省广安市小平干部学院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结果公告更正公告”有关内容损害了其合法权益,于2022年1月7日现场向小平干部学院、广安金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被质疑人)递交质疑函。被质疑人依法予以受理,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概况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人认为被质疑人发布的小平干部学院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结果公告更正公告,其内容严重违背事实依据,且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侵害了质疑人合法权益。
(二)事实依据
详见质疑人递交的《质疑函》。
(三)质疑请求
一是撤回或更正已发布的结果公告更正公告;二是恢复质疑人的中标资格,依法继续开展本项目采购活动,与质疑人签订采购合同,履行采购活动责任及义务。
二、针对质疑的答复
本项目于2021年11月4日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1月26日组织开标、评审活动,12月1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广安多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源食品)。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2021年12月3日收到南充同满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满商贸)对评标结果的书面质疑并依法予以受理,质疑事项为多源食品在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应标。为保证本项目采购活动客观公正开展(采购合同未签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12月8日、12月14日两次前往多源食品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存储仓库现场走访考察、拍照取证,将现场取证照片与多源食品投标文件提供图片进行比对,并现场与多源食品工作人员核实,综合得知如下情况:一是多源食品投标文件第321、322页所示“办公区域”的3张图片不属于多源食品投标文件所示两个租赁场所,实际为“广安泰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场地;二是多源食品投标文件第318页干货存储区图片(1张)、检验区图片(1张),第320页分拣中心图片(2张)均不属于投标文件所示两个租赁场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多源食品参与本项目投标过程的相关行为违反政府采购“诚实信用”原则,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之情形,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12月14日对同满商贸的质疑进行了书面答复,认为其质疑成立,并按有关规定于同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开了此质疑答复。
2021年12月21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多源食品的书面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同满商贸作出的质疑答复严重违背事实,损害了多源食品的合法权益。采购代理机构于12月27日对多源食品的质疑进行了书面答复,认为其质疑不成立,并于12月28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开了此质疑答复。
根据对同满商贸、多源食品的质疑答复情况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有关规定,采购人重新确定本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生活在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新的中标结果于2022年1月4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事实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质疑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文件、被质疑人现场走访情况及取证、被质疑人对南充同满商贸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被质疑人答复如下: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人如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广安市财政局依法提起投诉。
小平干部学院广安金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