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2024年广州南联总部大礼包项目【重新采购】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4年广州南联总部大礼包项目【重新采购】。
1.2 项目编号:CZ2024006336。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采购内容 | 单位 | 规格 | 参考品牌 | 送货/产品外包装要求 | 预估采购数(单位:盒) | 单价限价 (含税/元) | 合计 |
正餐礼盒 | 盒 | 18*16*5.5cm,礼盒内部至少含8个小食品(该数量是指产品数量而非品种数量,可为同一小食品,总重量300g以上),需包含: 1、油酥类点心:核桃酥、蝴蝶酥、芝麻酥、鸡仔饼等 2、馅类点心:玫瑰饼、豆沙饼、老婆饼等 3、曲奇类点心:黄油曲奇、抹茶曲奇、巧克力曲奇等 | 粤典/壹粒谷仓/点都德 | 1.供应商须随货提供当批次产品检验报告,以及礼包内各产品清单(须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2.礼包须完整、采用一次性密封口(无法重复开启、闭合)、无破损、无污垢,字迹清晰,具备防水和回收的可能性,以及可提性优先(有手提绳,或配备外包装可提纸袋)。外观印刷设计需单独为我司空厨提供设计。3.礼包内各产品及礼包外包装日期须至少预留2/3保质期。4. 供应商每批次到货时,按照每个品种加配一份,供仓储部拆开礼包检查。5.具体产品内容(内里有独立包装,必须含有面包、饼干、饭团等饱腹类食物,不得含细小骨头产品,可包含零食类食品),对应礼盒限价范围内,礼盒内部小食品数量需符合要求。6.外包装增加光面,防脏防水。随货提供空纸袋以备包装更换,空纸袋提供订单数量的2-5%左右,空纸袋需印上同批次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组合代码。7.配合购买方优化包装设计。8.同一外包装如应用于不同餐种,需要再侧面印刷“正”、“点”字眼区分正餐、点心餐。9.礼盒尺寸大小后期可根据设计修改调整,但需符合航空杂物箱收纳。 | 11110 | 18 | 199980 |
点心餐礼盒 | 盒 | 礼盒尺寸16*16*5.5cm,礼盒内部至少含5个小食品(该数量是指产品数量而非品种数量,可为同一小食品,总重量150g以上) 需包含: 1、油酥类点心:核桃酥、蝴蝶酥、芝麻酥、鸡仔饼等 2、馅类点心:玫瑰饼、豆沙饼、老婆饼等 3、曲奇类点心:黄油曲奇、抹茶曲奇、巧克力曲奇等 | 125000 | 8 | 1000000 | ||
合计 | 1199980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礼包须定制包装,定制费用已包含在产品单价中,采购人不再以任何形式另外支付定制费用。礼包内容物及外包装需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轮换,轮换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产品单价中,采购人不再以任何形式另外支付。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大礼包 |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仓库 | 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货,采购人下单后5日历天交货。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供应商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3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5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8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9 供应商须提供礼包内任意5种产品(具体规格不做要求)近一年内(2023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检验报告(具有CMA标识)。(提供有效期内的符合相关国标检测标准或其他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具有CMA标识的检验报告扫描件)
2.10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2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或盖章后的纸质发票扫描件)及对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的完整检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5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重新采购文件须在重新采购项目中下载,已缴纳保证金且未退还的无需重复缴纳。请直接联系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5.2条款。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09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竞价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空港南六路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田小姐,020-28223202
5.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交易中心大楼502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小姐,020-86125864
5.3 系统平台支持电话:020-86131709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交易中心大楼502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小姐,020-86125864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27707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竞价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