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安市前锋区现代粮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1160120230907GC0274-001澄清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联和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安市前锋区现代粮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现代粮油产业配套道路四号路工程项目施工标段补遗书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标段招标文件做如下补遗,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含2家),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变更为: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含2家),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人:广安前锋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联和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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